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由于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也很好理解,要加强中小企业的方方面面的建设,不免会向其他地方借款,这就需要了解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了,了解了就好想办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以下就是对此的分析了。
l、民营企业自身先天不足,是造成其借款比率低的主要原因。
(1)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差。民营企业规模小且分散,经营组织形式多样化,产品品种及销售渠道变动大,货款回笼不稳定,同时受市场、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大,特别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受环境制约的程度进一步加深,一旦市场、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一些民营企业很难适应。因此,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投放,实际上增大了风险程度。(2)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控制机制不健全。少数人或个别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财务报表管理混乱,不齐或不实;民营企业普遍存在法人资产与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的现象,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企业资产时常发生而且很难控制,贷款的保证往往得不到落实。(3)很多企业信用观念不强,诚信度不够。借钱时就没准备还钱,有些企业想方设法悬空和逃废债务,造成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下降。(4)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造成了与贷款通则所要求的贷款条件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注册资金不真实。 一是借用他人资金验资后抽逃资金,造成在企业财务帐上其它应收帐款过大,或者虚增不实的现金库存等,另一种是注册资本金少而实际投入的资金额大,造成其它应付款过大,从而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规模。二是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上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为逃避税务的监督,经营收入不入帐或少入帐,而在帐外另外反映经营收入,造成帐内帐和帐外帐。三是民营企业老板对财务的随意控制的现象严重,使得财务人员无法按会计制度来处理帐务。有的民营企业老板要求财务人员做多份报表,银行、税务各不相同的报表,自己掌握一份真实的报表。部分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连续良好的经营业绩。四是民营企业老板本身素质的缺陷,造成他对财务的控制的偏差。以上种种情况致使银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很难把握企业情况的真假,从而银行就很难有效地依据企业财务数据及其它信息进行借款决策。
2、金融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的增加,使银行的经营者心有余悸。
针对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比率高的现状况,国家和各家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而实际工作中,贷款投向国有的、政府支持的、多家银行竞争或参与的大企业、大项目,即使贷款产生不良问题,也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避免或减轻责任处罚。但如果贷款给民营企业,却往往不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容易受到审查和处罚。并且,前几年出台的({商业银行贷款通则 规定的贷款条件非常严格,很多民营企业达不到规定条件而得不到贷款支持。因此,贷款准入和监管的严格、查处的严厉,形成一个明确的导向,使银行的经营者不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贷款。
3、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经营效益,短期内不可能把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客户。
(1)商业银行的目标市场不同,所以其自身和产品的定位也不相同。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弱点,很难成为商业银行的首选。同时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管理成本相对较高,综合收益相对较少。而且人民银行对贷款利率的控制较严格,大中小项目和风险度不同的借款人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差距不大,商业银行从风险成本补偿原则出发,对中小项目或企业往往不感兴趣。(2)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与大中型企业相比,管理难度相对加大,并且很难控制。(3)商业银行历史上已经形成的高比例不良资产问题,迫使其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确保新增贷款的数量和质量,以保证不断降低不良资产比例。
4、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的环境未形成,阻碍了银行与民营企业的沟通。
(1)缺乏信用担保机制。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方方面面的扶持。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为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机制,来弥补其企业贷款难的问题。(2)对企业操守诚信的重要意义宣传不到位,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不浓。(3)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打击的力度不够,银行胜诉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比较普遍,给优化信用环境、投资环境增加了难度。总之,要想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高起来还需多方面的努力,还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做只借不还的事,选对计策也是相当相当重要的,选对人很关键,养成良好习惯也是需要的(注意记录海关报表等信息),这样促进企业发展就容易了。



相关内容:

·原告不同意分期还款会拘留吗
    不会被拘留。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人民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实施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不会被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区别 一 、金融债券的含义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中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有三个来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机构借款和发行债券。 二 、公司债券的含义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


·借条还款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借条还款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借条还款起诉状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
    很多犯罪行为时有相似性的,比如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两个违反的行为,这两个都是大量占用了他人资金,但是法律上在判罪、量刑上有一些区别。那么,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 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货款欠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货款欠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条简洁、方便,人们经常使用写欠条的方式来证明双方的债务关系。那么关于贷款欠条,国家有哪些有关的法律法规呢?我们整理了贷款欠条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挪用公款罪成立。具体言之,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一)挪用公款...


·债务人的财产该怎样查找
    债务人的财产该怎样查找 一、债务人的财产该怎样查找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2、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


·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即债权内容本身是可以转让的、债权有效的存在、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那么,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和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这种规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过于严格,不利于商品...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公民要是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有诈骗行为的话,此时构成的为合同诈骗罪;而要是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同样实施了诈骗行为的话,则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认定为贷款诈骗罪的。这两个罪名都属于诈骗犯罪当中比较特殊的罪名,不同的犯罪具有不同的特征,那其中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


·信托经理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
    信托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信托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信托公司,不按照相关制度合理发放贷款,违规操作发放贷款,以至于贷款无法收回且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就会被定为信托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


·如何写欠条才有效,欠条该怎么写合适?
    如何写欠条才有效,欠条该怎么写合适?欠条与借条一样,都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据,但要想欠条也发挥应有的证明力,则需要建立在欠条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那么实践中如何写欠条才是有效的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写欠条才有效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