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社会生活中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网络隐藏身份信息的便利,导致淫秽色情视频和小说的传播越来越多,毒害了人们的思想,对社会完成了巨大的危害。国家对于传播淫秽色情定罪,保证了文化传播的健康性。下文详细回答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修正)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传播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的信息。如果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八种行为,都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传播淫秽物品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一定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比如行为人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他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即可按本罪论处。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讨好他人或引诱他人堕落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上文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做出了明确的回答,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法律明确规定了在社会生活中传播淫秽物品和带有淫秽性质的视频并牟取利益的行为都触及了法律。我们如果看见有人传播色情文化需要进行抵制和举报,不能纵容更不能传播淫秽色情,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相关内容:

·抢劫从犯怎么量刑
    抢劫罪是行为犯罪,跟金额没有关系。涉嫌抢劫罪,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定罪量刑,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


·大学生信用卡犯罪怎么判刑
    大学生信用卡犯罪的判刑标准: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


·公安部非法集资通缉犯罪的通告的内容有哪些?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公安部非法集资通缉犯罪的通告,其中包括了非法集资、诈骗、吸取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财物应及时退还,可适当地减轻处罚。那么通告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具体说一说: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加快涉案款物的追缴工作,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


·刑事谅解赔偿金的性质是什么?
    刑事谅解赔偿金的性质是什么?刑事谅解赔偿金的性质是对犯罪事实中民事责任进行赔偿,并不会因支付赔偿金而不进行刑事处罚,但可以减轻一定处罚。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谅解只是对于犯罪嫌疑的量刑有影响,是否需要赔偿,这个需要根据被害人的要求,如果被害人同意不赔偿,那可以不赔偿。如果被害人不同意,那么在合理范围内是需要赔偿的。在日常的案件中,一般积极赔偿,才能够更加容易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从而使犯罪从嫌疑人从轻减轻...


·广州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较大是多少钱?
    广州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较大是多少钱? 一、广州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较大是多少钱?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


·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各种证据分析案情,并最终做出判决。而刑事证据包括物证、书证及证人证言等,每种证据的效力不同,证人证言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一种证据类型,基本上所有刑事案件会涉及到。那么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作证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故意损坏财产罪是指损坏人可以破坏或损坏公共财物或私有财务,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只要是达到十六周岁以上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如果存在故意破坏公有或私有财产的行为的话都可以构成故意损坏财产罪,如果损坏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情况的话法院会对损坏人作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罚款的处罚,如果损坏人对公有或私有财产造成庞大的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话,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不需要侦查机关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和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刑法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对于这些案件,只有被害人或者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


·相关的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吗
    相关的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吗 一、相关的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吗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


·故意伤害罪与假想防卫的性质一样吗?
    故意伤害罪与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一样的吗?故意伤害罪与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为前提条件的,而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又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的性质为重要内容的。如果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