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

在离婚之前,有很多夫妻可能处于异地生活的状态。这时候,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异地起诉离婚的话,就肯定会遇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不少人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详细的为您分析解答,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请往下阅读了解。

一、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外地人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外地人如何起诉离婚?

1、《民事诉讼法》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起诉有一定的条件。即: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一方若因刑事犯罪限制了人身自由,原告在本地居住、生活一年或者一年以上者,可在本地起诉离婚。

4、被告在部队服役,原告在本地居住、生活一年或者一年以上者,可在本地起诉离婚。

欲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证明的是对方(被告)在本地居住满一年,而不是证明自己(原告)在本地居住满一年。

相信您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即外地人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的。对于异地离婚,如若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而如若是诉讼离婚,虽然允许在异地进行,但是要确定有管辖权的的法院,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相关内容:

·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作住宅基地以修建房屋的土地,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个人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


·水利征地补偿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征地补偿规定内容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


·国有土地到期如何续展怎样办理
    国有土地到期如何续展怎样办理①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按照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②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说土地使用证没有申请续期,或者申请没有获得批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中主要包含: 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 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方代表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 承包...


·贷款中如何土地评估资料有什么
     在一些情况下我们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不少网友咨询贷款中如何土地评估。土地评估要考虑到自然条件,社会技术条件等各种不同的因素。并且土地评估我们需要找比较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那样评估结果才比较正规。评估资料需要土地的产权证明,土地的照片,以及土地的周边设施的清单和图片等。 贷款中如何土地评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权证明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替代性文件 (...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一、改变土地用途违不违法?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用地者如何办理用途变更审批手续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对如何处理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问题的规定比较笼统,不够...


·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想要知道关于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以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万家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为例,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文章内容吧! 为提供给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项目用地,拟征收万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


·撂荒土地承包权纠纷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撂荒土地承包权纠纷处理的原则有哪些㈠处理原则⑴公正及时地审理每一件案件,对侵权事实清楚的及时受理,予以支持。要保护合法有效的合同,支持承包人依法经营土地,对违法破坏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要依法给予制止和制裁;对擅自毁约,终止合同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足额赔偿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审理过程要强调速度,尽快审理,尽早将当事人从诉讼中解放出来,不误农活,保证生产。⑵对土地流转纠纷。如转包、出租、互换...


·农村土地确权在农民不知道的情况下村委会找人代签合法吗?
    村委会在承包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找人代签进行土地确权明显就是为了任务式的做法,既是对确权工作的不重视和懈怠,也是对农户的不负责,虽然这种做法暂时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的“不合法”程度,但是确实是非常不合理的。为什么讲暂时?因为若日后因为该农户因为土地面积、土地范围等事宜发生土地纠纷,由于该农户在确权时并未收到通知,且自己出具代签委托书,是可以起诉村委会的,此时就可以从不合理上升到不合法的范围里了。根...


·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都有哪些规定
    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


·企业征地流程和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征地流程和程序是怎么样的?征地需要按照一定得流程才能保证合法有效。特别是企业在进行征地使用的时候,一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流程进行操作,不然很容易引发纠纷。今天整理了关于企业征地流程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企业征地流程和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


·网络诈骗立案地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报案?
    网络诈骗立案地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报案?网络诈骗罪与普通诈骗行为一样,都是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行为。为了维护网络安全,为网络用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抓到网络诈骗犯时予以严惩。但是网络诈骗行为有一个特殊现象,也即网络诈骗是全国乃至全球性的。那么网络诈骗立案地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报案? 一、网络诈骗罪的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