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征地补偿怎么算,计算方法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怎么算,计算方法有哪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许多农民关注的重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一套合理的计算标准,保护了拆迁过程中农民的应有利益。农村房屋拆迁时采用了分开补偿的方法,对于拆迁标准有两种计算方法,下文将对农村征地补偿怎么算这一问题做出具体回答。
一、土地补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来说,就是土地被征收前是耕地的,按耕地进行补偿。被征收前是林地的,按林地进行补偿。被征收前是没有收益的未利用土地的,原则上不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安置补偿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十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房屋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补偿标准的计算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以上就是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怎么算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补偿标准的计算分为房屋拆迁补偿费、房屋拆迁安置费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其中农村房屋拆迁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同等价值房屋的替换。国家十分关注农民的利益,制定了许多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农村房屋拆迁也会符合农民的最高需求,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



相关内容:

·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
    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最近几年,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很多省市都在规划修建铁路干线。其中三洋铁路在前期规划中,会对沿线农村土地进行征用,涉及到的农户,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对于他们来说,最关心的是补偿款的金额。那么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位于 的集体所有石山荒地《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后,由于在乙方刚开始实施经营时即受到甲方部分群众(以该承包土地其有使用权为由)的阻止,致使乙方被迫停止承包经营活动,严重影响和削弱了原承包合同乙方的有效使用期限,给乙方的经营带来了较大的的困难。为了维护原承包合同...


·一、异地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一、异地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是可以在异地进行起诉抚养费的,只要是属于被告的常住地都可以。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以民事诉讼方式支付,原告可以到被告人的法院起诉,或者被告地方法院提起诉讼。2、原始抚养费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调解确定。一方拒绝履行,抚养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8条要求人民法院代表未成年子女行事,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负责协助...


·银都一村土地使用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银都一村土地使用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银都一村土地使用时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相关规定。 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1990年6月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置。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


·农田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标准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具体到你所...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补偿款如何发放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款如何发放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民们如何获取赔偿金,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政府赔偿金怎么发放,怎么分配,农民如何获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呢? 一、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发放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原来城市规划落后的原因,导致现在在城市的发展种不得不面临着拆迁征地等问题。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各地方政府必须依据中央政府的规定,作出符合本地的拆迁征地工作的标准文件,并向社会各界公布。那么,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准备了相关资料。关于海城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海政办发〔2010〕22号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屏边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玉屏镇(县城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4199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新现乡、新华乡、湾塘乡、白河乡、白云乡、和...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一、概念 土地使用权续期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条件 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如下条件: (一)该块土地的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 (二)使用人有继续使用该块土地的必要。 (三)继续使用该块土地不影响其他的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时间应当不迟于土地使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