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净值应该怎么分割?

在我国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前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能算在婚后的财产中,离婚房产净值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所以,就算房子不给你,但在离婚房产净值时你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补偿。
一、离婚房产净值
房屋评估价就是中介机构依据相关数据对房屋进行评估后取得的价格。房屋评估价由评估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之后作价。 房屋评估计价原则:是以房屋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各类房屋的价值为房屋评估计价的基本原则。房屋重置完全价值是指房屋评估时前一年重新建造该类房屋应花费的全部投资。 重置完全价值的确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室外工程费、土地征用费 、拆迁补偿费及房屋座落地段、朝向、楼层等调节因素的增减价值。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以上,就是我对离婚房产净值的理解,希望能给您来一些帮助,再者就是如果在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后两人应共同承担房产的市场价值分割。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产市场价减去未还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相关内容: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那么实际的买房程序也存在一定的的差异。其中,由于按揭贷款方式下涉及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问题,所以在程序上面就要比一次性支付全款的程序复杂一些。那究竟买房子按揭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三章人员安置 ? 第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农业人口;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现役义务兵; (四)劳改劳教人员。 第十四条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不予安置: (一)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1)核查户籍状况。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买家要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这样既可以核实卖家是否真的已经将户口迁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的情况出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想要防止卖家不迁移户口,在合同上下工夫是很必要...


·房子作为每个人都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
    房子作为每个人都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不仅仅是一种家的象征更是人们主要的生活场所。而随着我国越来越快的经济发展,出现了一批较大的经济城市。对于房屋的要求越来越大,我国为了限制房价的恶意炒作和规范房屋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那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限购令对广州买房子条件有哪些要求。 1、广州户口居民限购2套; 2、广州户口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 3、非广州户口居民家庭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应注意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应注意什么? 在我们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会交给我们一份格式合同文本,当事人拿到合同看到众多条款,往往不知所措,高昂的房价让我们对合同的条款不敢懈怠,但我们对此又一知半解。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流程: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


·死亡房产继承必须注销户口吗?
    死亡房产继承必须注销户口吗?死亡房产继承与注销户口没有关系,但人死亡后应当依法注销百户口,注销户口不会对房产的继承有影响,相反,户口注销更能证明人已经死亡。《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度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二、房产继承步骤领取 《房地产权证...


·租房终止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租房终止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很多人都有过租房的经历,租房的时候我们会和房东签署一份租房合同,对租期、租金等进行约定。由于各种原因,有时我们会提前终止合同,这时会导致合同违约,为此我们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租房终止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的?我们给您讲下这个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


·我国法律中不仅允许自然人个人买房,同时即使作为单位、法人组织
    我国法律中不仅允许自然人个人买房,同时即使作为单位、法人组织其实也是可以买房的。但由于买房的主体不太一样,因此就会导致实际需要交税的项目、税率不一样。那其中个人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费?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 买房子要交的税主要包含以下三种: 1、房产税 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


·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集资房是指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拥有部分产权。购房费如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同时房改时应该使用了你们双方的工龄,房子是在你们婚姻...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一、婚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按揭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按揭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 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如何才能以较快的完成商品房过户,商品房过户时限和违约责任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问题。其实有些时候使用赠与的手段简单便捷,而且所需承担的费用也不是很高。如果是从商家手里买房,那么就要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买卖过户的时限问题,希望您能够喜欢。 商品房过户时限和违约责任 全款买房,无贷款: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