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贪污罪一直是重点关注的一个罪名,因为主体具有特殊性。当然贪污罪的主犯和从犯的量刑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按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于贪污罪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贪污罪的刑法规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贪污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实践中一定要区分好行贿罪与贪污罪的区别。贪污罪的主体的行为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应该严厉打击这类行为的发生。如果还有问题的,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相关内容: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


·伪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伪证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但实践中,判定作伪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此时有没有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那究竟伪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伪证罪? 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


·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含什么案件?
    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含什么案件?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对,是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各类案件属于犯罪的标准和处罚程度。法律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属于非自诉案件的,可以不经当事人自诉而是法院直接起诉。特殊身份、特殊领域的人各自有其诉讼的规定。以下是包含的案件: 一、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括的案件有哪些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


·四川盗窃罪立案标准
    虽然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司法解释统一作出规定的,但毕竟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各地高院、省检又在规定的范围内作出了更为详细的盗窃罪立案标准。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是四川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四川盗窃罪立案标准规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开设赌场罪追诉期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刑事犯罪是有一个追诉期的,开设赌场罪也不例外,一旦过了追诉期国家机关就不会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了。那么您知道开设赌场罪追诉期是多久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开设赌场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


·拐骗儿童加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骗儿童加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拐骗儿童加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


·非故意伤人罪怎么进行判决
    非故意伤人罪怎么进行判决非故意伤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二、故意伤害罪轻伤累犯会判多久累犯是要从重处罚的,三年以下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一般来...


·非法侵占多少钱够判刑
    一般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既可以到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报案,也可以直接到提起刑事自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怎么处罚?
    一、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怎么处罚?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应当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怎么处罚?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怎么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说,出现了损害结果,也能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


·什么是刑事侦查,刑事侦查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很多服务性的窗口办理业务的时候,都会有一套相应的流程,每一个流程看似简单,实则环环相扣,都有它的用意。同样,刑事侦查也有一套制定的流程,那么这个刑事侦查程序流程是具体是怎样的?给您进行了一个整理: 一、侦查的概述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侦查与起诉、审判紧密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