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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之后新刑法生效二审适用吗?

当我们有困难需要上法院解决的时候,在审判的过程中那难免也会遇到一些不懂的问题,在有些时候,一审判决之后,原告被告双方可能有一方会出现不服从的判决结果需要上诉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二审了,当一审之后新刑法生效二审适用吗?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说一说吧。

一、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刑法


我国刑法一个重要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如果一审判决后新的刑法条款生效,二审判决是否适用新刑法要看是否对被告人有利,如果有利,适用新刑法;如果不利,适用原刑法。

刑法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说明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一审之后新刑法生效二审适用是主要要看是否对被告有利,如果有利,适用新刑法,如果不利,适用原刑法。法律也是需要跟上时代的脚步,需要日新月异,所以会出现新旧法律的区分,广大人民群众也是需要不定时的了解法律,这对保障自己的权利和权益都是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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