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双方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离婚后争议最大的问题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无非就是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当然也有特别关心小孩抚养权的父母,离婚后除了孩子什么也可以不要,但是也要根据法院的判定你是否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那么今天我们就对双方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进行一点了解。


一、双方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1、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

如工资、文化学历等方面的差距,比如,尤其是思想品质方面,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非常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二、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离婚孩子抚养费用如何分担?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通过上文对问题双方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的解答,我们可以知道要根据离婚父母双方的经济问题的判断,是否有承受小孩抚养的经济能力,主要是本着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发展,根据父母双方实际情况进行抚养权的判决。



相关内容: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用出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用出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丈夫在看守所服刑时妻子起诉离婚的,丈夫不同意的话可以与妻子协商,协商一致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协商不一致的,法院一般会调解,但是调解不成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先向服刑监狱提出申请,取得监狱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然后夫妻俩一起到服刑一方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


·一、夫妻间什么不属于公共财产?
    一、夫妻间什么不属于公共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也叫夫妻公共财产,是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


·一、离婚财产怎么能调查私人账户?
    一、离婚财产怎么能调查私人账户? 1、 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 2、 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不过,在某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因此,只能选择申请法院调...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婚后若是男方无法接受失去抚养权的事实那么可以采取相应的办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离婚后如果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1、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


·一、女方怀孕离婚彩礼用退吗?
    一、女方怀孕离婚彩礼用退吗? 1、怀孕离婚彩礼一般不退,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动离婚?
    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动离婚? 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不算自动离婚,但是需要自己按照有关情况进行事情的司法解决或是协商处理不过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积极的获悉法律上的支持,如果自己只是按照主观的意愿进行离婚的处理,是并不符合法律上的规定的,所以自己需要注意。 一,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动离婚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


·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一、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婚外情俗称出轨,我国离婚案件中因婚外情离婚的占有很大一部分,所以才会流行“小三”这样的词汇。那么,为了证明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必须有证据,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1、固定易失的外遇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确定。这是因为孩子没有成年的话,他的学习和教育,生活,都需要他人的照顾。因此,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他们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


·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
    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二、抚养权的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的规定是由主张一些诉讼请求的人员来进行举证的,和对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的破裂了,那么就由他来负责提供一些感情破裂的证据,还有就是涉及到子女方面的一些抚养问题的话,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证责任。 2、涉及子女方面的举证责任 (1)男方认为孩子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