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在生活中,人防工程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国家针对人防工程是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的。要求有关单位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一定要谨遵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的问题,在以下的资料当中,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常见的质量问题
(一)人防门构(配)件混用、缺失。由于各企业安装工人业务水平、责任意识等参差不齐,对防护设备构造标准不能准确掌握,在安装操作经常发生将固定门槛与活门槛的锁把、铰页板(铰耳)以及钢结构防护门与混凝土防护门的锚固钩等混用和替代的问题。又或者钢结构门扇的支撑轴、混凝土门扇的把手和锁把上的卡销、防爆波超压排气活门内部的限位圈等缺失现象也较为常见。(二)工序脱节造成防护设备安装质量缺陷。通过对民防工程现场验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少数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出现钢结构门框下端角铁埋入部分有切割现象。造成上述原因主要是人防门框应与主体结构同步施工,而人防门的安装作业又是防护设备厂家安排专业安装班组实施,从落实质量控制角度来讲,专业安装班组应与土建项目部做好作业交底、协调工序,但往往专业安装班组要负责多个项目的安装作业,有时就难以兼顾土建项目部施工进度,而土建项目部因有合同工期制约,在专业安装班组无法按计划作业的情况下自行进行下一道工序,而工序脱节易造成防护设备安装出现质量问题。如土建项目部先浇筑人防底板砼后,有的施工单位直接切割角铁,这样就难以满足人防门框设计要求,造成人防门框与主体结构有效连接预埋的锚固钩也无法伸入底板钢筋内。(三)构件焊接质量缺陷。防护设备钢质构件的焊缝按规定应焊透并抛光打磨,但在工程检查验收中经常会发现构件焊接质量暴露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钢门框焊缝未烧透、焊渣未清除、锚固钩焊缝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构件焊接过程中气孔、夹渣、裂纹、烧穿等质量问题。出现上述问题:一是当前防护设备市场需求较大,各生产企业定单多、任务紧,不同程度地存在重量轻质,焊缝质量会普遍明显下滑;二是焊工焊接技术良莠不齐,加之企业缺乏管理、个人缺乏责任心,导致防护设备焊接质量始终比较突出。另外,人防门框现场安装过程中,焊接在门框背面的锚固钩在生产图集上表现为两道,即角钢两侧都应焊接,临空墙、连通口封堵框的锚固钩则应焊接三道,而安装工人在现场门框安装中普遍只焊接一道。(四)组成钢结构门扇主材的钢板拼接工艺难达标。钢结构防护门的门扇内外面板拼接现象一度严重,尤其是门扇外面板采用多块小面积钢板拼接制作,不符合生产加工图纸设计标准,焊缝面积过多,势必对其防护密闭性能有一定影响。加之焊缝未能抛光打磨,喷涂油漆后拼接处焊缝痕迹明显,影响产品外观质量。(五)门框垂直度存在偏差。门框垂直度偏差的成因较多,如预埋时安装工人责任心不强(复核不到位)、固定支撑不到位、封模(振捣)作业时震动影响、混凝土涨模等,都会造成预埋的门框偏位,具体表现在垂直度偏差超出国标允许的公差范围。该问题的整改较为复杂,因为门框是在浇筑主体结构时预埋,混凝土凝结后,门框垂直度偏差就已定型,目前从行业内部尚未有标准的整改方案,只能从前期预埋阶段加强监控。(六)活门槛安装及门框与门扇贴合面间隙问题。活置门槛现场安装方式不符合工艺标准,有的采用点焊固定,而未按规范要求采用螺栓固定;有的则随意摆放,现场经常发现存在偷盗现象,建设单位应待验收合格后妥善保管。门框、门扇贴合面超出允许间隙值也是常见的质量通病,究其原因:一是门扇上下铰页受力不均匀;二是密闭槽内的胶条压缩量不均匀、不严密,影响设备的密闭性能。(七)产品外观质量缺陷。防护设备外观质量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产品焊接工艺比较粗糙、焊疤较多、焊渣、飞溅未清除、表面锈蚀未处理、门框嵌压条拼接口处易出现豁口、拼接嵌缝、闭锁盒焊接不密实、加强板漏焊缺焊、嵌压槽扁钢尺寸未按照图纸要求制作(未制作倾斜度)等质量问题。二是门扇油漆偷工减料,油漆腻子质量不合格、油漆涂刷次数偏少等易造成漆面剥落。三是孔洞未涂抹黄油加塞。四是产品型号、开启方向标注错误、遗漏生产企业厂名、联系电话、铭牌等。
二、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
(一)加强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一是生产厂家承接定单生产时,应复核工程图纸中防护设备型号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中所注明的型号规格,非标型号应及时反馈人防质监站。二是防护设备安装班组须经过技术交底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流程;安装班组负责人应现场确认地下室结构构造尺寸是否影响防护设备正常启闭。三是防护设备安装班组作业前应熟悉工程图纸,做好与土建项目部技术沟通,确保施工现场具备防护设备安装的施工条件。(二)加强产品制作工艺及完整性。一是定期组织生产工人参加技能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构件加工过程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台帐资料。二是钢构件出厂前,表面应均匀涂刷防锈漆,运输过程应有成品保护措施,运抵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钢构件再次进行检查。生产企业应对防护设备在搬运、吊装、放置过程拟制合理的预防和控制产品缺损预案,确保产品完整。三是门框等构件现场堆放应码放整齐,安装预埋前应清理表面污染,现场锚固钩焊接应清除焊渣。四是对于钢结构门扇面板拼接工艺不到位的问题,防护设备厂家应组织技术力量研究、制定面板对接技术方案,并加强对作业工人技术交底,指导规范操作,确保钢板加工制作工艺满足产品防护密闭性能的前提下优化产品外观质量。五是防护设备进场应向现场监理项目部报验,并提供产品质保资料,包括原材料相关出产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防护设备技术说明书及检测报告、构件加工质量评定表、进场数量与型号清单等资料,以备监理核对。(三)加强防护设备现场安装质量。一是严把安装进入关。安装班组进场前,应向监理提交施工资质等资料,包括防护设备安装许可证、作业方案、特种人员上岗证及社保证明等,必须确保作业人员具备防护设备安装专业知识方可进场施工。二是严把产品现场检验关。安装班组作业前应对防护设备完整性进行检查,其变形、缺陷超出允许偏差时,应进行更换。并且查阅施工图纸核对防护设备型号、开启方向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安装。三是严把防护设备外观质量。防护设备表面的防锈漆如在运输、存放或安装过程中剥落的,待防护设备安装完毕后,应重新涂刷防锈漆,确保防护设备不易生锈腐蚀。四是严格按标准施工。安装班组不得擅自改变防护设备的安装部位、标高,其型号、开启方向应与工程设计图纸标注一致。安装前应对土建项目部提供的定位轴线、标高等数据进行复核。五是确保安装辅材质量。密封胶条和活门的胶垫镶嵌应使用合格的黏结剂,避免短期内易产生剥离和干裂现象。六是严把门框垂直度的安装。门框垂直度偏差超标是检测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就难以整改。因此,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加强监控,注重细节,尤其是生产企业与土建项目部要密切配合,对照标准和要求精心施工。七是严控零部件管控。人防门安装班组要掌握各型号的防护设备构造要求,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各零部件不得损伤、遗漏。安装班组负责人应在防护设备现场装配完工后做好验收,确保各种型号的防护设备安装时要求所有零部件齐全,完好无损,安装正确,防止装倒、装反和漏装,并填写安装作业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八是严把自检关。防护设备现场安装完毕并表面涂刷装饰油漆后,现场安装班组必须进行最后调试,确保防护设备达到启闭灵活、运行平稳、外观整洁、标识明确等良好性能和观感质量。(四)加强防护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人防门构件普遍重量较大,尤其钢结构门扇重量达到1-2吨,普通的钢筋混凝土门扇也要数百斤。门扇如较长时间处于开启状态,会因自重导致重心偏位,易造成门扇底部咬地而无法正常启闭,现场可采用在砼门扇底部加木楔或钢结构门扇底部加铁块等临时支垫的方法加以解决。并且门扇的启闭应无明显阻力,闭锁等轴承应涂刷机油,确保运动无卡阻。(五)加强防护设备外观质量。防护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前,生产企业应按省民防局有关规定,做好产品外观标识。常见的人防门型号标识错误、铭牌遗漏等现象主要根源在于具体作业人员责任心缺失,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考核。门扇常见的油漆面层质量不合格以及地下室潮湿环境易造成防护设备表面油漆剥落、构件锈蚀等问题,生产企业应严格按国标工艺制定油漆作业技术方案并把好原材料关,杜绝人为偷工减料的行为,则可有效防止油漆剥落。可以看出,人防工程在进行安装和修建的时候,所面临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建筑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及时调整建筑方案。对人防建筑的相关设备、用材等都要谨慎选择,经常进行检查。这样才能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问题。



相关内容:

·国企病退工资如何计算 怎么计算病退工资
    很多人认为在国企、央企工作就算是有了一个铁饭碗了,确实,在这些国有单位上班的,福利待遇是真的好。不仅仅是平时的工资报酬高于一般的私人企业,就连病退之后的工资也是有点高。那一般国企病退工资如何计算呢?请结合下文内容进行具体了解吧。国企病退工资如何计算怎么计算病退工资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养老金=(当地上年度...


·眼睛工伤九级赔多少钱?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不小心受到伤害,在工作中我们要区分工伤和人为伤害,员工工伤是可以的到相应的赔偿的,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在工作中如果眼睛工伤达到九级,那么眼睛工伤九级赔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


·劳动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什么时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活动,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劳动去啊都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就这一问题给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建立劳动关系什么时候 1、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法》(1)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


·一、法人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签订?
    一、法人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签订?法人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


·劳动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
    在中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等情况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那么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 如果解除合同的话,经济补偿金应在解除合同当日或次日内支付给劳动者的。 二、不应支付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职工工伤鉴定怎么办理?
    职工在受到工伤之后最为重要的对于工伤鉴定需要相关鉴定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等额时候,具体的鉴定手续怎么办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员工一旦受了伤,就要申请工伤鉴定,看是否能获得一些赔偿。因为受伤必然耽误了工作的进度,因此一般对于工伤鉴定的时间会有要求。那么,做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今天,我们就收集整理了一下的一些资料,希望帮助您一起来认识这方面的知识。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位要确保员工工资为首位考虑要素,确实是无法继续经营,要考虑如何妥善安置。(二)如果是主观原因欠工资,如习惯性拖欠或者恶意拖欠,把员工的工资作为一直要挟,或者长期挪用工资用于其他用途,则员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兼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兼职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 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 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第一类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一些用人单位需要一些技术、信息的专家式或专业类的服务,这类服务可以是现场技术指导的,也可以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咨询服务。例如:公司外...


·一、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计入什么项目?
    一、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计入什么项目?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当计人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将支付的此部分补偿金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冲减应付职工薪酬。即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的,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您在遇到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可能会问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了?有些人可能感觉用人单位的薪酬,企业文化,工作环境或者其他的原因不想再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此时便想解除劳动合同,不续签。那么不续签有补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 一、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而这其中肯定是由诸多条款的,这其实也就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了。根据具体的情况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同。接下来,我们就大致的为您讲解一下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关于试用期条款 《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