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子女将会由其中一方抚养,而另一方则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等等。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离婚案件也在增多,那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欢迎阅读了解。
一、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三、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 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 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个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如果双方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子女实际生活所需确定一个抚养费的数额,父母对孩子的抚养费应支付子女十八岁为止。



相关内容:

·名义股东离婚分割股权有哪几种常见情形?
    夫妻离婚时有必要时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财产除了常见的存款、房产还有就是股权等。当夫妻双方同为公司的股东,离婚时应如何分割股权,都有哪几种常见的情形,对于这种股权的分割有的也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可能要涉及到案外的股东。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下名义股东离婚分割股权几种常见的情形吧。 一、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的处理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常遇到以夫妻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另...


·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
    夫妻感情好的时候,可能做什么都是会考虑到对方的,甚至还会以夫妻名义来为对方投保,自定对方为保险的受益人。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夫妻离婚后,此时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那可以变更受益人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


·一、婚前财产结婚两年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财产结婚两年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下的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如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和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的财产。还有婚前各自购置的物品。 (二)复员、转业的军人带回来的医疗费用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用,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三)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等。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夫妻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 夫妻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但是很多人对探视时间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接下来,就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相关法律规定介绍给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1、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


·离婚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离婚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


·新婚姻法单身生育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一、单身生育的法律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法律没有单身生育的规定,法律术语叫未婚生育,未婚生育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权利是一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


·起诉离婚立案证据需要准备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没有达成协议需要离婚,那么在诉讼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那么起诉离婚立案证据需要准备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立案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官司可以不出庭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官司可以不出庭吗?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将导致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所以离与不离都要当事人亲自表态才行。而且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调”后是否能“解”也必须当事人亲口说了才算数。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


·一、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一、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岁为止
    孩子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往往家庭并不是那么美满,会由于种种原因使得父母无法同时抚养孩子,这时候父母或者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就需要承担一定孩子的抚养费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那么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岁为止?下面将具体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应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


·离婚几年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几年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离婚几年后变更抚养权是可以,因为我国婚姻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对于孩子抚养权如果要进行变更的话,具备条件可以进行抚养权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