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现如今,您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选择自主创业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正在逐步发展。这些微小企业在进行创业和发展的时候,免不了会进行融资。但是微小企业融资时会存在不小的风险。为了使微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能够避免相关的风险。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管理制度。

(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经营形象。小微企业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同时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联系,尽快达到银行的融资要求;其次,经营实行差异化定位,制定操作性强的目标。

(2)完善领导者综合素质及股权结构。领导者要懂经营会管理,善理财,高品质。另外,小微企业第一与第二大股东要保持较小持股比例,避免由少数股东控制,构建良好信用。

2、建立开放的金融市场。

(1)培育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可以建立一家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转型期利用政府力量配置资源;其次,加强区域性中小银行体系的建设,赋予其针对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审批权力。并且还可以设立民间融资及社区金融机构,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2)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我国虽已建立创业板市场,但容量有限,应加快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建设,此外,尽快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为小微企业持续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3、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1)建立相应担保公司条例,规范担保公司行为.

(2)将动产抵押、浮动抵押引入信贷实践,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困境。

(3)“取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规定银行将其在当地吸收的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满足当地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解决欠发达地区融资问题。

4、建设社会风险保障体系。

(1)完善小微企业信用征信体系。政府牵头,建立全国共享的小微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同时,改进和完善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办法,特别是法人代表、控股大股东的信用等级评定。

(2)加强“银企保”的合作。加强银行与担保公司间交流,二者风险共担;同时,允许保险公司参与信用担保,进一步分摊贷款风险。

(3)建立再担保制度。再担保可运用财政资金专项开展,即将一部分资金提前提供给信用担保机构,待信用担保机构从企业收回求偿权后,再按比例将部分代偿金返还给再担保机构,从而保证信用担保机构所持债权的流动性。

二、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由于小微企业资质偏低、缺乏抵押质押担保等因素,融资难、融资贵是全球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遇到的瓶颈和难点主要体现在:

1、资渠道非常有限

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机构融资条件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较长,金融供给服务跟不上,工业企业获得授信资格比重低; 上市、股权融资等目前只能服务于小众企业,新三板、股交中心交投不活跃,尚未实现盘活资产、发现价值功能,新三板企业的综合税负高达138%;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集合债融资成本高、违约风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规模萎缩;小额贷款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服务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有限。

2、微企业融资成本较高

小微企业融资除面临高企的贷款利率外,有效抵押物、担保费、咨询费、评估费续贷费用等各类成本也推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向银行贷款仅能拿到评估值30-80%的贷款,且部分以承兑汇票形式开出,企业应急周转的“过桥”资金需付出高额成本。小微企业从小额贷款公司、P2P平台等获得融资,其平均借款利率近20%左右,远高于资金真实的价格成本。

3、贷款上升和信息不对称制约小微金融业务

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高风险特征显现,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上升。目前国内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左右,不良贷款主要增长点来自小微企业和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因信息不共享造成银企信息不对称、传统信贷模式下的收益和风险不对称,制约了小微信贷业务发展。

4、微企业信贷产品针对性不够

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限制条件较多,个性化、差异化信贷产品较少,在支持方向上流动性贷款多、建设性贷款少; 在风控方式上抵押贷款多、信用贷款少; 在贷款期限上一年期贷款多、超短期和长周期贷款少,难以满足“短、小、频、急”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银行开出的承兑汇票拉长了企业的回款周期,加剧了资金短缺问题,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有待加强。

5、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困境

目前全国小贷公司超过8000家,贷款余额近9000亿元。小贷公司面临资金来源缺乏、信息获取成本高、风险控制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互联网金融是遵循互联网经济规律而生的健康式创新,面临着金融机构牌照、信息归集和披露、P2P平台资金错配、征信体系如何对接等问题。

微小企业如果想要规避融资风险的话,可以首先改变一下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建立开放的金融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等。也就是说,微小企业要尽量的完善自己,这样在融资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方式也是比较多的。避免了因自身的问题而融资受限得问题。


相关内容:

·认缴注册资本新公司法期限是多久?
    注册新的公司应该到有关部门备案登记,那如果是涉及到认缴注册资本公司的,对于认缴的期限应该是多久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只要是有工商的章程,就可以进行认缴,不需要进行验资报告,也就是当时就可以进行。一、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刑法》中规定的公司诈骗哪些人会坐牢
    一、公司诈骗哪些人会坐牢1、如果企业法人代表本身有违法犯罪活动,会依法判刑入狱。2、如果企业公司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代表不会坐牢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在区工商部门登记的,应向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后,如果法定代表人对破产负有责任的,在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公司高管。3、如果公司违法经营,企业法人代表不一定承担责任。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公司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需要将其具体分为免税和应税分立两方面。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司分立帐务处理。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公司分立帐务处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以下简称“119号文”),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


·注册公司法人用老婆名字怎么样?
    注册公司法人用老婆名字怎么样?一个公司的法人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责任,无疑是很重要的,当公司的法人代表有好处也很有风险,权利大责任多,可能承受的风险也大,那么到底注册公司法人用老婆这种方式怎么样呢?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相关法律规定内容? ?法定代表人是老婆的姓名,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法人吗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法人吗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


·日常的公司制度包括哪些
    日常的公司制度包括哪些 日常的公司制度包括哪些 日常的公司制度包括哪些:现企业管理制度的四个主要管理对象:人、财、物、信息,后三者都需要人去管理和操作,人是行为的主体。因此,人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性作用十分突出。   回(汇)报机制   1. 当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后,任务受领人须在公司明确完成时间内或受领人自定预期完成的工作时间内,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合作完成。在工作...


·公司法行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法行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就是为了获取收益,公司在良好运营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利润。像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都公布业绩,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我国公司法中特别讲到了利润分配,那么,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应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


·什么是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什么是食品企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公益诉讼存在于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所以,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分开的。一个是刑事诉讼,另一个是民事公益诉讼。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


·分公司签合同违反了哪条规定?
    分公司签合同违反了哪条规定?分公司签合同违反了《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


·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
    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现象越来越常见。民营企业融资公司的设立和融资租赁具体有哪些规定的?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十分了解。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民营企业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以及融资租赁政策,希望对您有用。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分类,我国法律法规对其设立的规定如下: (一)金融租赁公司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