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具体内容?

我国现在的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案件的事由有两种,一种是由于原来的判决证据不足和事实不清楚,另外一种就是原来判决所实行的法定程序不对而重新发回重审的,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原、被告(民事诉讼),上诉后二审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还是不服想上诉,问这种情况下的改判机会大不大的问题。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解释一下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的具体内容。

一、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有当庭质证等等。

(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某审判员在庭审中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当事人、辩护人关于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无理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未依法受理等。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一致;审判委员会在委员未过半数的情况下研究并决定案件等。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法律规定重审程序的司法制约机制并将案件发回重审之前,应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如果存在证据不足或者起诉理由不充分,法院有理由拒接二次重审。

二、民诉法重审条款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相关内容:

·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
    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一、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 律师费标准,根据当地公布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以及和律师协商为准。相关规定如下: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债务债权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在这种关系应该是一种良性发展的关系,对双方来说都应该是互相相信,互相帮助的一种关系。但是往往会存在债务人不对债权人进行偿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这种关系进行确认。那么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呢? 一、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 原告一般会提交有被告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或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的借...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1、知道欠款人的电话号码,那么可以通过电话号码查到姓名和其他信息。 2、尝试用电话沟通并做好录音,最好是获得欠款的录音。 在起诉时就需要带上: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


·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
    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一)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三年时间。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


·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
    我们都知道,借钱给他人有一定的风险,这不仅包括债务人赖账的风险,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债务人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呢?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与其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死亡怎么讨债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 1、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即便是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在今年的上半年,有不少地区加入拆迁大军之中,为了能使拆迁有序的开展,出台相关的补偿政策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毕竟拆迁补偿事关各位拆迁户们的切身利益,那么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债权人出借自己的资产给债务人,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还债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并不走法律的途径,对其共同债务的承担者进行债务讨要。今天我们就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希望可以帮助您。 一、共同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如果借钱不还怎么办
    很多人都遇到过朋友、同事、亲戚想自己借钱的情况,或者是在工作中,这些人中又有很多人在借钱后无法要回自己的财产。有人借钱只打了一个欠条,看似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当你遇到了他人向自己借钱,并且如果借钱不还怎么办?听我们给你支招。一、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 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二、发行的公司债券能否回购 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回购,但是需符合...


·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一、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因此许多人碍于情面通常不愿出具借款协议,这一方面保全了所谓的面子,另一方面也为借款纠纷埋下了隐患。其实,我们需要重视借款协议的书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 1、注意要准确标明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