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老婆出轨离婚后财产该怎么分割

生活中不仅老公出轨的情况比较多,其实老婆出轨也是很常见的。而无论是哪一方出轨,这样的行为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导致离婚的案例也很多。那在老婆出轨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老婆出轨离婚后财产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赔偿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出轨行为并不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离婚过错行为,因此即使夫妻最终因为这个原因而离婚,那无过错方也是不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不过在法院对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出轨行为对财产分割也是会产生一定影响的。如果你对出轨离婚后财产分割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前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个人有个人的看法,有的前妻是真的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出于对孩子的爱才会极力争夺对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也有一些父母是为了得到抚养权的一些利益而去争夺抚养权,那么,对于前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探讨。 一、前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可行的离婚方式 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


·在什么证据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在什么证据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


·法院不判定离婚的条件有几种
    法院不判定离婚的条件有几种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二、离婚律师可以全代理吗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


·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具法律意识的现代男女,开始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来管理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未婚夫妻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其必要性: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申请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对婚姻双方的各自财产确定为个人所有,明确分清了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得到保护。2、...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定的,仍需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夫妻离婚没有财产证据怎么查询
    夫妻离婚没有财产证据怎么查询1、 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对存款的查找:(1)可以从相关人签定的合同,或是往来信件、传真及有关文件中查找;(2)可到当地银行进行调查;(3)根据被执行人交纳水、电等费用的情况,到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其帐号(4)...


·世界经济大萧条主要是对经济发展比较迅猛的西方国家
    世界经济大萧条主要是对经济发展比较迅猛的西方国家造成了很大程度的影响,而我国正好在这一特殊阶段结合着本国的实际国情经济还是逐步稳定发展的,在西方国家已经大幅度削弱本国公民的各种保险待遇的同时,我国是反其道而行之的。可是有很多民众却十分的好奇各国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各国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其他国家的工伤保险待遇就不给您一一介绍了,我国公民只需要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否合法?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否合法?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不合法,因为本来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话,都是按照孩子未成年的这样一种状况来进行抚养的,也就是意味着当孩子达到18周岁的时候,就不需要再进行这样的一种抚养义务的履行了。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


·丈夫是精神病现在能否离婚
    丈夫是精神病现在能否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没办结婚证离婚算婚姻诈骗吗
    没办结婚证离婚算婚姻诈骗吗?没办结婚证离婚的不算婚姻诈骗,但没办结婚证的可以要回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


·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