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绿化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绿化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一、绿化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 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二、绿化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价款的5%,两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一周内给予退还 当然还会有其它的情况,看双方如何协商了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后者是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三、绿化工程概论
?(一)绿化工程的含义 广义的绿化工程是指用来绿化或美化环境的建设工程,其概念基本等同于园林工程,是以园林建设中的工程技术为研究对象,其特点是以工程技术为手段,塑造园林艺术的形象。是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成美的近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根据《辞海》上的说法,园即四周常围有垣篱,种植树木、花卉或蔬菜等植物和饲养、展出动物的绿地。园林,在中国古籍里根据不同的性质也称作园、囿、苑、园亭、庭园、园池、山池、池馆、别业、山庄等,美英各国则称之为Garden、Park、Landscape Garden。它们的性质、规模虽不完全一样,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在一定的地段范围内,利用并改造天然山水地貌或者人为地开辟山水地貌、结合植物的栽植和建筑的布置,从而构成一个供人们观赏、游憩、居住的环境。 狭义的绿化工程常被称为园林种植工程,是园林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园林工程中最具生命力和活力的部分。绿化一词,源于俄文(Oe/IeHHe),是泛指除天然植被以外的,为改善环境而进行的人工绿化的种植。根据通用的施工方法,绿化工程常被安排在园林建设的最后阶段进行。绿化工程就是:按照设计要求,种树、栽花、植草,并使其成活,尽早发挥最佳效果。在传统的观念中,中国的园林特别是古典园林往往给人神秘、深奥的一面,每每提及总能想到小桥流水、画梁雕栋的艺术形象。然而,园林不仅仅是大部分人认可的艺术形象,它更是一门严谨的科学。无论是空间组织、建筑布局、筑山理水,还是植物配置、意境营造都有其因循的规律。绿化工程的主体种植工程是利用有生命的植物材料来构成空间,这些材料本身就有“生命现象”的特点,包括生长及其他功能。目前,生命现象还没有充分研究清楚,还不能充分地进行人工控制,因此,园林植物有其困难的一面,也足见其科学性。绿化工程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发生的建设工程,在合同中由双方确定工程质保期的期限,一般最少为一年,对质保期的期限满意后即可签订合同,施工方必须满足合同中的约定条件完成绿化工程。



相关内容:

·工作中手指划伤了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手指划伤了算不算工伤?员工手指划伤,如果因为工伤的话,肯定属于工伤的。若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不小心砍伤手的,则应当属于工伤。若与工作没有关系,则不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生活中会存在着许多的意想不到,总是打乱我们的一些计划。比如当你刚签好一份劳动合同后,你却发现你不能从事这份工作了。那么你将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下面是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签了中途离职可以吗?可以。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扣完保险的吗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扣完保险的吗 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扣完保险的吗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由于规定并未明确是否剔除 五险一金 ,...


·公司在试用期经常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
    公司在试用期经常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需要补偿,具体情况如下: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也就是2n;2、合法解除。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 1;3、...


·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来保护每一位合法公民。现如今在城市中,有很多的弱势群体,而农民工就是其中一类。他们工作危险性高,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容易受到威胁。往往又因为受教育程度低而不能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这个问题,来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发生工伤后,单位必须在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说法对吗?
    用人单位招聘新人时,首先会跟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建立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是法律明文规定,不得更改。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这方面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为难刁难,入职员工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说法对吗?劳动法领域中最基本的概念便是劳动关系,只有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才要受劳动法律的规范,才要适用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就...


·在青岛市工伤鉴定去哪里?
    在青岛市工伤鉴定去哪里? 根据青岛工伤保险政策规定,青岛用人单位职员发生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为了方便青岛工伤职员快捷办理劳动能力鉴定,我们对青岛劳动能力鉴定条件、流程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归纳总结。 【受理机构】: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青岛社保局及分局 【办结时限】:...


·随着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全球经济快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负面
    随着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全球经济快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也就是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影响较广的就是常说的大气污染、海洋污染等等。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环境污染有哪些危害,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 环境污染有哪些危害 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 大气...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 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


·办理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


·员工离职了社保在哪取出来?
    员工离职了社保在哪取出来?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提前支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社保卡里养老保险其实包括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基金账户,另一个则是个人账户,统筹基金账户是属于单位缴纳部分,大概是个人账户的两倍左右,这部分钱个人是无法动用的,而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则是可以取现的。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