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就必须考虑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所有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依据法律判决标准来执行。那么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一)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更是明确地规定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由此可见,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无疑是人民法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

(二)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中主要包括两大类因素,即物质类因素和精神类因素。

首先,物质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环境、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等。

其次,精神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对子女的责任心、有无不良生活习惯以及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

夫妻双方离婚后要对孩子负责,确保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必须要按照国家规定来进行申请,不能随意决定孩子归谁所有。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的法律规定的整理,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可浏览延伸阅读了解更多信息。


相关内容:

·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
    我国规定的工时制度其实是比较多的,其中常见的就是八小时工时制,但除此之外还有计件工时制等等。不管是怎样的工时制,只要符合了加班的情形,那此时单位就应当支付加班费。那实行计件工资有加班费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它并不能改变法律对工作时间的法定标准。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赔偿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赔偿吗?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


·一、台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台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台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


·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遇到工伤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抓紧时间维权的话,超出国家规定的诉讼时效,恐怕对劳动者本人将非常不利。所以有很多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其实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毕竟像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这种事情,还是抓紧时间申请比较好,因为本来鉴定期间就需要较长的时间。 一、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


·一、厦门工伤认定书有几份?
    一、厦门工伤认定书有几份?厦门工伤认定书一般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所在属单位,一份由受伤害者自己保存.如何制作工伤认定书制作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之一,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要素之一:工伤认定书的类型要规范统一。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书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结论性的意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工负伤,另一种是非因工负伤。相应地,作为劳动行政部...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在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先被用人单位处解除劳动关系,而后又回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只要恢复劳动关系即可。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一、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造...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散,应与职工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员工主动辞职的话,是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自愿加班有...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哪些方面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哪些方面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哪些方面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续签的过程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续签。 2、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就业许可证期限已满的外国人劳动合同、已满8年的农民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不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范畴。 3、在特定条件下...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