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第一次离婚判不了第二次要多久

有的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由于不符合判决离婚的标准,因此法官最终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此后可能又会想要继续第二次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对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有时间要求了,那一般第一次离婚判不了第二次要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就能离吗
很多离婚当事人问我一个同样的法律问题:我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判决不准离婚,那么我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是就必然判决离婚了?正确答案:未必。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那么离婚当事人就会问:离婚怎么这么难?我的婚姻难道永远离不了了吗?世界上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要想离婚,离婚仅是迟早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要急着半年后就马上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起诉前还应当继续准备离婚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可大意。
二、第一次离婚判不了第二次要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 规定告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离婚案件主 要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一般财产案件不同,不适用一事不二审的原则,若采用与一般财产案件同样的规则,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一次诉讼离婚的机会。 这是由离婚案件的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即首次离婚请求被判决不准予后,当事人即刻又上法院提出请求离婚的情况发生,对再次起诉离婚 的时间我国法律规定为间隔6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这样的规定客观上是给当事人一个冷静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以挽救感情尚未真正破裂的婚姻。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一是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原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则不受此限。若被告在6个月内以原告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人民法院亦应受理。二是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这是指原离婚诉讼所请求离婚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了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或发生了其他变化,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一般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只能在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换言之,要是由被告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原告又收集到了新证据的,那就不受这个6个月时间限制。



相关内容: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什么都不管了吗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什么都不管了吗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什么都不管了吗不是的,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夫妻离婚,不论子女与谁共同生活,其父母都是合法的监护人,对孩子仍然有抚养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并不仅仅是每个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还包括孩子其他正常、超出...


·一、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1、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夫...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


·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


·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③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


·一、后爸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吗?
    一、后爸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吗? 后爸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


·在我国对于起诉离婚调解如何应对?
    在我国对于起诉离婚调解如何应对? 1、如果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共识,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并经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可以再提起上诉。2、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还是不能当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另行提起上诉。 二、离婚调解的方法是什么? 1、 调解环境。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一般在夫妻离婚之后,就会各自开始各自的生活,通常也不会继续居住在一起,至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就要看在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离婚夫妻约定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那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


·在我国起诉离婚有一方不签字能离吗
    可能有少部分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相关人员会认为,不管结婚离婚都需要两个人的同意,因此在离婚的时候,甚至有人会觉得另一方不同意,不签字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解除婚姻关系了。甚至当事人在诉诸法院以后,仍然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国起诉离婚有一方不签字能离吗?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有一方不签字能离吗? 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提起诉讼你的法定权利;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


·十四岁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十四岁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其他法律规定 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订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说明。那么,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我们即将在下文整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1、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2、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