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赔偿?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赔偿这个问题一直是您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关系到我们自身的利益。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后,一般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补偿金了。对于申请之后补偿金什么时候能够发到我们个人的手中,相关部门也是有这明确的规定的。下边具体讲一下。
工伤赔偿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应该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补偿金主要包含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参保单位、社保所在每月25日将工伤职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鉴定申请人垫付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填入《支付月报表(一)》表样附后),报送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岗,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人员与系统生成的《支付月报表(一)》核对无误后,转财务岗。每月5日前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将生成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支付月报汇总表》表样附后)审核无误后,同软盘一并报送市社保中心工伤科,市社保中心工伤科收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报送的《支付月报汇总表》及数据后,将数据读入系统,经审核无误后将《支付月报汇总表》转财务科。财务科于每月25日之前报送到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于每月30日前将本市支付参保单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基金拨付到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于次月2日拨付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于次月10日前拨付到参保单位或社保所。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应及时向相关社保机构提交工伤赔偿申请,在各项资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在半个月之内便会有结果了。通过上文详细的介绍,对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赔偿这一问题有了一定的答案。于此同时不难看出国家在社保补助及津贴的发放及标准这些方面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相关内容: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有的,工伤赔偿最高年龄一般是60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年龄截止在60岁。(一)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况下则是主张赔偿金。虽然这二者都是关于赔偿方面的,但违约金与赔偿金还是有很大不同的。那究竟该如何区分违约金与赔偿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金与赔偿金有什么不同 违约金与赔偿金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它们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承担违约金和赔偿金的主观要件都是劳动者有过错,客观要件都是劳...


·现如今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
    现如今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级,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浙江省是我国的建筑强省,在对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浙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做个详细了解。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工伤认定后还需要做伤残鉴定(又叫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领取各项赔偿金和补助费。赔偿金是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出的。每个等级的赔偿数额不同,一般为平均工资乘以月份数。对认定和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复议或上诉,单位拒绝配合调查和申请的,也可进行诉讼。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 一、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什么时候赔偿
    工伤治疗期间没有必要急于的和用人单位商讨赔偿的事宜,完全可以等到工伤认定结束完毕以后,甚至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等到拿到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书以后,在这种情况下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的事情才是最佳的时机。因此有不少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什么时候赔偿? 一、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什么时候赔偿? 1、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的,则等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 一、违约金的种类 违约金可以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惩罚性违约金则除了弥补损失外,还有额外的赔偿以作为对违约的惩罚。国内立法中,所有的违约金均指补偿性违约金,即一旦某一方违约,其需要向守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实际损失为最高限...


·拖欠工资该怎样讨要
    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一、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没有赔偿,因为不属于工伤,就不存在着工伤的赔偿,上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常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常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常州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档案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并能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内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图表、光盘等各...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是什么?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是什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劳务派遣在我国整体的用工大背景下产生了。它的出现,沟通了广大普通劳动者和用工厂家,使得两者彼此能够更加便捷的找寻到对方,对我国经济产生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那么,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劳务派遣 的 产生背景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将后者派...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社保怎么办?
    出于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需要,一些大型公司往往会在主要城市建立分公司,这时会派遣员工过去工作,员工的劳动关系因此发生转移。而员工之前是和总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都在总公司。那么,员工劳动关系转移社保怎么办?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转移劳动关系社保怎么办? 因工作调动的,五险一金是可以跟着一起转移的。凭离职证明前往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办理就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