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法律的不断普及,如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法治化很高的社会,人们在生活中的侵权问题都可以解决。我国对于环境保护已经写入了法律,目的就是在保护我国的环境不受损失,关于保护动植物的规定在我国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以森林法为代表,包括其他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及地方森林保护法规。国家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同时,国家还保护依法一切利用和经营管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义务。禁止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对于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必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来伐证。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集。对于未申请采伐证或虽申请未获批准,或者未按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方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都严重侵犯了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破坏了自然环境。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不是指所有的珍贵野生植物。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第10条规定:“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该条例附录所载《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共罗列了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保护植物143种;三类保护植物222种。其中之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皆属本罪对象。1992年10月林业部发布了《关于保护珍贵树种的通知》并重新修订了《国家珍贵树种名录》,将珍贵树种分为二级,一级37种;二级95种。凡载入林业部1992年颁布的《国家珍贵树种名录》,以及《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附件《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所列的树木皆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未列入这两个名录的树木,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行为人非法采伐、毁坏的亦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行为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违反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法规中有关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规定。《森林法》第23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第24条规定:“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不同自然地带的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的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第4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违反森林法规定,致使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外,按本细则第22条的规定从重处罚。”《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6条规定:“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时,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行为,则可构成本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为非法采伐和毁坏。所谓“非法采伐”,是指违反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允许擅自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所谓“毁坏”,是指毁灭和损坏,亦即使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的行为,如造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数量减少、濒于灭绝或者已经绝种等。这两种行为方式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兼并实施,只有行为中任意一种的,即可构成本罪。毁坏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行为人采用放火、爆炸等方法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由于已危害到不特定公私财产的安全,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具体犯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关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何为目的,在所不问。非法采伐、毁坏珍贯树木,有的是以营利为目的,有的仅仅是为了搭建住宅而用,有的是为了采集标本科学研究而用,但无论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予以采伐、毁坏的,主观上即存有故意。至于不知道树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采伐、毁坏的,不构成本罪。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什么,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对于环境的保护在世界范围内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我国的法规也不落后,对于保护动植物的规定非常详细,从而能够保护我国的环境不会进一步恶化。



相关内容: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是法律列举的一系列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中的一种,如果有证据能够双方之间符合其他的法定情形,就没有必要等到分居满两年才提出离婚。我国民法典对离婚的标准抽象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但由于这一抽象的标准在实际审理案件上不太好操...


·一、离婚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


·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离婚官司中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权或者是比较金额较大的财产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案件不同律师所选择的收费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样子的呢。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


·离婚协议书生效吗,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吗?什么时候生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针对离婚协议书效力的问题做了详细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


·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呢?这是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的事情,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


·分居几年视同为自动离婚,有哪些条件
     夫妻在婚后要是感情不和的话,可以先选择分居一段时间,双方冷静一下,而不用直接就去离婚。实践中,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几年视同为自动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几年视同为自动离婚 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


·一、法定离婚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法定离婚抚养费是多少钱?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


·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一、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合伙股东离婚后不一定属于婚后财产,还是需要看二人合伙的当初是不是对这些合伙的资产有特别的约定,又或者合伙企业是在二人结为夫妻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


·离婚夫妻要怎么争抚养权
    众所周知,通常是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而此时不管是双方都想要孩子还是都不想要,意味着无法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这时,离婚夫妻要怎么争抚养权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夫妻要怎么争抚养权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谁抚养,因此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一)...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多久判?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多久判?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


·刑事拘留批捕前会通知家属吗
    一、刑事拘留批捕前会通知家属吗批捕是否需要通知家属的相关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逮捕后才要求在执行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特别情况除外。批捕是指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二、相关内容拓展《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


·女方怀孕了要离婚怎么离?
    女方怀孕了要离婚怎么离?如果您是女方的话,您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选择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诉请法官判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