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贵州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贵州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社会经济在发展的同时国家也会对一些原农用土地进行征地程序,但也为了保障公共的利益,政府制定了一些征地不补偿的程序,根据各地经济情况发展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征地补偿程序,那么贵州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二、开展实地调查
?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三、确认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在调查确认中,对拒不在调查表中签字确认的,由被征地所在乡(镇)、村、组有关人员签字见证调查结果,也可以采用照相、摄像等取证方式,并将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的依据。四、告知听证权利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五、征地方案报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供地方案等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六、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七、进行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八、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九、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裁决对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或者对适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对被征地地类、人均耕地面积、被征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认定有异议的,或者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经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同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再行协调或依法作出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被征地单位应按经批准的征地方案的规定,按时交付土地。需要经过一些实地调查并下发相应的通知,给与被征收人一些合理的补偿,而且要实习先补偿再征收的原则,如果对征地补偿存在争议的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相关内容:

·甘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甘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甘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一类区片补偿31586元/亩,将征地补偿标准整体提高19.9%,达到平均每亩3.56万元,农村居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划分片区也从464个减少为423个。我们国家的征地补偿额的计算标准施行的是“同地同价”,“同村同价”,也即不同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


·一般情况下的征地补偿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的征地补偿怎么算? 无论是改建还是拆迁其中都离不开对所属征地的补偿,而在补偿的过程中如果拆迁方与土地持有者各执一词对补偿数额不满意很可能就会造成矛盾的发生,所以一般的征地补偿都是有标准的的,那么征地补偿怎么算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一般情况下的征地补偿怎么算?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


·洛阳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洛阳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俗话说拆迁富三代,很多人都希望能遇上拆迁,从此一夜暴富。这现象,其实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征地拆迁补偿的政策引起的。每个地方政府都会依据本地经济的发展情况制定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以及当地的拆迁补偿项目。那么,洛阳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详情参考下文。 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说明 一、关于建(构)筑物补偿 1、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旧料损失、...


·承包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承包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社会整个体制的美好建设,最近应该经常能够收到一定的土地补偿,如果土地涉及到种植果园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根据相关的说法,果树的补偿应该按照,果树种类以及树林来进行补偿,一般是1500元到2000元不等。 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建议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农林水...


·武汉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武汉征地补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补偿标准为:耕地:48300元/亩;菜地:53130元/亩;果园:53130元/亩;茶园:53130元/亩;精养鱼池:53130元/亩;林地:38640元/亩;未利用地:24150元/亩。...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对于征地国家、地方的补偿力度不能说不大,我们知道,很多国家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然后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款,遇到这种情况期门不能坐以待毙,仍任恶势力的发展和敛财,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进行规范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一、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 1、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2、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3、 以...


·在当代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对法律的意识比较淡薄,经常出现父母
    在当代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对法律的意识比较淡薄,经常出现父母支持孩子外出工大挣钱的行为,父母不知道童工的定义。也有一种情况是孩子年满十六周岁,孩子想要外出工作,可父母认为其是童工不允许孩子出去工作。那孩子16岁上班算童工吗?今天,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吧!一、童工的定义《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政:补偿费归谁?
    1.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归谁? 尽管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是并不意味着土地征收补偿就应当归村集体所有并由村委会自主分配使用,依法使用宅基地的被征地农户在宅基地征收时,应当根据征收拆迁时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取得相应的补偿。如果征收方或村委会以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为由,拒不向被征地农民给付这部分补偿,显然是在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利。 提醒被征地农民,遇到征收方以种种理由告知“这部分补偿没有”的...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多少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市区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您都知道是如果国家占用耕地是要对农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的老百姓并不知道占用耕地国家具体会补偿什么样的数额,或者说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补偿,那么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


·在日常生活中,开发商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的现象
    在日常生活中,开发商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为了保护被拆迁户的利益,开放商在征收后需要陪给回迁户房子,此类房屋也即拆迁户房。由于回迁房的价格较为便宜,故而不少人会选择购买,在北京生活的朋友,你们是否知道北京回迁房能贷款呢? 一、北京回迁房能贷款吗?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每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证吗?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