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返还赃款是否可以诈骗犯减刑

随着社会经济的提高,许多人的贪利心理也在膨胀,非法集资等行为也越来越,但是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而此时可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犯罪分子想要得到从轻处理就需要符合相关的情形,那么返还赃款是否可以诈骗犯减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返还赃款是否可以诈骗犯减刑

法定从轻处罚情形:

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处罚;

6、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诈骗罪在侦查阶段,积极退赃是属于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在判刑后退赃,是不会对量刑有任何影响的。

二、诈骗罪的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如果犯罪分子有想要减刑的想法,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合作,并退还账款等行为都可以算作是理工的表现,但如果是在判刑后才选择返还赃款以及无药可救了,法律的规定是无法去改变的。


相关内容: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一、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4、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一、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或人民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实现债权,根据当事人意愿,人民法院制作一份以该债权数额为限的可据以再申请执行并发给申请执行人,由申请执行人签收并由其在一定期限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据以行使再申请执行权的凭证。 债权凭证着重强调和张扬了民法理论中当事人主义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处于积...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
    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新婚姻法欠赌债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新婚姻法欠赌债的划分原则是什么?如今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为男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有的是由于男方长期赌博造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不仅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家庭债务也应该给予明确。那么新婚姻法欠赌债的划分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婚姻法欠赌债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债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法中协议管辖的条款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协议管辖的条款有哪些 一、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


·欠债不还要坐牢吗
    欠债不还要坐牢吗 欠债不还是否要坐牢 一、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一)对方确实没钱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就是没钱,似乎我们也办法,毕竟对方已经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了。借贷方面的问题始终是民事纠纷,是没办法让对方坐牢,而且,坐不坐牢跟债务没什么关系,坐牢也不能抵债!唯一的办法就是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追债,追一辈子!  (二)对方有钱不还  1、对方已经转移财产,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找律师或者自...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写?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写? 一、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书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1、在公司股权转让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