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实际出资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实际出资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改之前施行的重农抑商的经济策略,大力发展经济,很多类型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开始设立,公司是较为常见的企业类型,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公司法,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诸多事项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你是否知道公司法实际出资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该出资人只要足额缴纳了认缴的出资额或与认购的股份对应的资金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物资产,即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公司股东与出资人不一致的情况(我们姑且称前者为名义股东,后者为实际出资人),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不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引发争议的也不多,但如出现特殊情况,可能涉及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就会出现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如何具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争议,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各自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此确立了相关原则,本人在此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二、实际出资人的风险与权利救济
实践中,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实际出资人虽然没有公司股东之名,却可以实际获得公司法规定的资产收益权,如果名义股东严格执行协议约定,实际出资人则可以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即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实际出资人出于各种不同的考虑,在名义股东选择得合适的前提下,实际出资人可以有其实而无其名(股东之名),并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但任何事物都有其正反面,实际出资人选择他人做名义股东,也要冒较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未经名义股东和其他股东同意,不能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由于实际出资人不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故实际出资人需要名义股东向其转让股权时,其性质属名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依法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事实上,仅有过半数股东同意这一点还不行,因为公司法还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从这个角度看,如果实际出资人要从名义股东处受让股权,实际上需要公司全体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从实践看,当公司效益、经营状况好时,实际出资人是较难受让名义股东名下的股份的。那么作为实际出资人怎样保证自己能在需要时,能及时从名义股东处受让本属于自己的股权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在公司设立时,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自己作为实际出资人有权优先受让名义股东股权的条款,以保证在需要时自己可以优先成为合法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则要更多的关注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同时也要争取在章程中规定自己有优先受让名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权利。
三、名义股东擅自处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
实践中,名义股东因各种原因极有可能违反与实际出资人的协议,擅自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它方式进行处分,从而损害实际出资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实际出资人很难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名义股东的行为无效,因为根据物权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的精神,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实际出资人的股东权益,不能直接受法律保护。为减少、避免因名义股东不当行使股东权利,可能对实际出资人造成的损失,实际出资人应至少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自然人做名义股东;二是与该名义股东签订一份完备的委托协议;三是要求名义股东提供与其股权价值相当的财产担保,明确约定名义股东的违约、赔偿责任;四是要随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名义股东的资产、债权、债务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救济措施,直至通过诉讼途径、仲裁程序解决双方的纠纷,以防止实际出资人损失的扩大。名义股东因其股东身份对外承担了经济责任后,有权向实际出资人追偿实践中,因实际出资人出资不足,导致名义股东向公司债权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的情形时有发生,在此情况下,名义股东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索;若实际出资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名义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其请求将会得到支持。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法对企业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以及实际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由此也能看出公司法实际出资人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为了保护其权益,也对其获取权利救济的途径进行了规定。为了维持公司的发展,股东不得随意转让,或者是通过其他的方式擅自处分其民下的股权。



相关内容: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 公司想要发展壮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有时候一个人力量很薄弱,无法拿出那么多现金,这时候需要进行融资,吸收其他股东出资。出资除了以现金形式还有其他很多种,那么您在出资的时候应避免不合法的出资形式。那么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形式呢?下面我们为您了解一下 一、不符合公司法的出资形式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货币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规定。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适用条件比较疑惑。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包括了哪些
    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同时规定违法忠实义务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二、行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公司股权转让后有什么区别
    公司股权转让后有什么区别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 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


·母子公司法律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母子公司法律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母子公司法律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并购时面临的法律风险? 1、合同风险 目标公司对于与其有关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严,或由于卖方的主观原因而使买方无法...


·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国有企业的福利待遇比较好,这让不少人都心动。现在有的国企,在当年利润中扣除法定公积金后,还会提取一部分钱作为公益金。从字面意思上看,公益金就是满足职工福利的,比如发放高温补贴、兴建职工宿舍等。那么,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什么1、公司与股东签股权回购协议的效力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由于《公司法》第74条并非强制性规定,因此股东可以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股权回购的条件,如果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将前述约定的条件纳入公司章程,则该股权回购条款有效。公司回购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注销。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股东不得与公司约定不同于《公司法》14...


·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的扩张,往往带来分公司的设立。而分公司由于其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都是收到总部的管辖,因而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其确实属于分支机构的一种,虽然在经济自己法律上没有独立性,但是根据我国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的设立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依法登记,否则其不得进行营业。而对于分公司的登记而言呢,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下面就和我一起去看看吧。 根据我国有关的公司登记管理条...


·公司吊销后多久自动注销
    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是不会自动注销的。如果营业执照被吊销,一定要去办理注销手续,不然被吊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可能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严重的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名字注册公司,并且个人信用的不良记录会保持7年,还会罚款。所以说,被吊销营业执照不处理的话,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


·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职员在失业之后,就没有了收入来源,若职员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代其缴纳了社保,那么不仅在此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年老后,也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就实际情况而言,企业单位一般会给职员买社保,那么,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一、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公司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


·投资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投资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我国是以社会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其中包含了公司制这个规则。一般来说,公司法人就是这个公司对外和对内的负责人,既担负着引领这个公司成长的任务,而一旦公司出事,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投资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一、公司法人的分类 1、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税的税率是多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是企业法人性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从该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等,都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从该公司取得红利所得,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