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上关联交易的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上关联交易的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公司法中肯定是要对公司之间的经营活动进行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时候会听到关联交易这个概念,但是实际上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关联交易的意义,比如说公司法上关联交易的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公司法上关联交易的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一个亮点,是首次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规制。关联交易一般是指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新公司法第21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这一强制性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关联交易的基本态度,即对不公正关联交易给予禁止。新公司法对关联交易做如此规定,是在充分衡量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合理性与危害性后,特别是在中国当前不公正关联交易日渐增多的社情况下,做出的一种切合实际的制度选择。
关联交易向来在公司丑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了一个充满诱惑又极具杀伤力、挥之不去的幽灵,直接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诚信的基本理念,损害了众多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对公司的信任,挫伤了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甚至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对关联交易进行规制,成为了法律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虽然中国的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对关联交易都有所涉及,却都没有明确对关联关系进行界定。学者们从不同部门法角度对关联交易进行界定时,多是套用会计法的规定。但是,会计法并不强调对交易的调整而是侧重于记载和披露;关联交易作为经济主体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其基础的法律界定并不适合由会计法来进行。
虽然证券法也有较多规定,但因其只适用于上市公司而不具普遍性和基础性。与关联交易有关的几个部门单行法有着不同的法益目标。如会计法主要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和记载的真实、完整性;税法主要规范税收征纳主体之间的关系;证券法主要是调整因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公司法则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要调整关联交易,首先要判定经济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其次要重点调整市场主体多种形式的交易行为,因此相对而言,公司法更适合对关联交易作出基本的界定。
正因如此,新公司法对决定关联交易的关联关系以及规制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做出了基本的规定。这是公司法实现自己的法益目标、承担自己使命的有力举措。
新公司法第217条对关联关系进行了基本界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因为关联交易的危害性主要源自关联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利益的不正当转移,所以,对关联关系的基本界定中要突出利益转移的实质。
上述规定正是从这一实质出发,以公司和企业为参照,列举出在现实中常见的、在理论上可能会发生的几种关联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再附带一个定性的“兜底条文”———“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这样既使得规定具体、准确以便于判断和适用,又充分保证了法律概念的涵盖面。
要使禁止的法律原则得以实现,除了基本的法律界定外,针对实际的具体技术性条文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法律规定具备可操作性的必要条件。新公司法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这些规定,使公司法限制公司关联交易而又不影响公司依法经营的规制原则较好地落到实处。
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也是一项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为责任制度既能对违法者起到威慑作用,以减少违法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能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救济。
新公司法第21条第2款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明确了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违反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是对该条第一款关于禁止不公正关联交易规定的保障。
当然,除了上述直接针对关联交易和关联关系的条款外,新公司法有关股东诉讼、公司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规定等,也能有效调整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法董事会决议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有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零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关联交易的法律概念是什么,关联交易指的是两个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进行的交易,其次,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在修改中加强了对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限制。
相关内容:
·2023车祸评残需要责任划分吗?
车祸评残需要责任划分吗?车祸评残与责任划分没有关系,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来进行认定的。但后期的赔偿是与责任有关的,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是不报销的,那么伤残鉴定费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的。如果就伤者也有责任,就要承担责任比例内的鉴定费。同时,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要是超出11万的话,超出部分也是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来承担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
·交通肇事罪的刑期量刑?
交通肇事罪的刑期量刑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期量刑有哪些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
·电瓶车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丶一般怎么划分责任?
在日益繁忙的城市交通中,电瓶车由于其机动灵活、方便快捷,倍受广大市民喜爱,成为很多人出行代步工具的首选。然而,电瓶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的现象却越来越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那么,电瓶车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丶一般怎么划分责任呢?下面,我们通过现实案例和您一起聊一聊这个备受热议的问题。律师说法:电动车逆行出事故怎么承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费率是多少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费率是多少? 保额分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几档,以新车购置价在30万元以下的车辆来说,车龄2年以内,保额2000元,保费340元;保额5000元,保费485元;保额10000元,保费646元;保额20000元,保费969元。车龄2年以上,保额2000元,保费519元;保额5000元,保费723元;保额10000元,保费1105元;保额20000元,保费...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过期了,赶快续保险,只要脱保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照样可以享受优惠。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二、交强险赔偿问题(一)赔偿范围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
·我国的汽车全险包括什么?
我国的汽车全险包括什么?汽车全保(亦称全险),普通老百姓理解好像是保险买全了,什么损失保险公司都可以赔的。一般来说大家认可的汽车全保指:交强险 车损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不计免赔 车上人员险等这几项,有条件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汽车全保例如一些公司推出的全保,并不包含玻璃破碎和不计免赔,当汽车仅玻璃破碎将不能得到赔偿,而不购买不计免赔险,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可能得不到全额赔偿。...
·车主饮酒驾驶扣12分怎么办
饮酒驾驶扣12分,如果是实习期被记满分,驾驶证实习车型会被注销。如果非实习期,携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在15日内到车辆管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有暂扣处罚的需等暂扣期结束。没有转递的情况下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
·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一、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主要是交付的方式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1、 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
2、
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出卖人占有,也不是由买受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占有,当出卖人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受人的时候交付完成。
3、
占...
·工伤伤残和交通伤残他俩是双倍偿吗?
工伤伤残和交通伤残他俩是双倍偿吗?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
·交通事故人伤解决流程大致分为哪些步骤交通事故人伤
交通事故人伤解决流程大致分为哪些步骤交通事故人伤解决流程大致分为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二、交通事故定义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有什么内容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在法律实践中,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有什么内容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有什么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