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实际上公司要想规模化的发展的话,那就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当中的相关法条,尊重其他股东的利益。比如说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对外担保或者是为股东个人进行担保的时候,就不任凭董事长一个人独断专行,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但应遵守特定的程序。我国《公司法》第...
·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收费标准主要是: 1、登记费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取费用。已按注册资本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费。 2、注册资本无变化的,收取变更登记费100元。 公司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即公司兼并,一个公司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
·保险公司残疾赔偿金参照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公司残疾赔偿金参照标准是怎么计算的?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
·大集体企业改制2023的方式有哪些? 大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大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两种,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二、企业改制的形...
·可以。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 可以。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由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果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那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企业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的? 企业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一、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
·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近年来股票市场乱象丛生,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广大股民的案件层出不穷。《刑法修正案六》为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在第九条加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弥补刑法条文不足。那么,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概念、构成要件、量刑及认定具体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概念: 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
·公司解散但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 公司解散但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一般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或者法定的情形,那...
·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基金公司的主要工作项目包括一些基金理财投资,证券业务和其他的金融资产管理等业务。我国境内的基金公司在创办的时候,都需要经过证券委员会的调查和审核以后才能够通过,当然基金公司也肯定有法人代表,在担任法人代表之前,这部分人员肯定就需要知道,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一、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一、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
·公司法人人名章要求备案吗 公司法人人名章要求备案吗?公司法人人名章是不要求备案的。企业刚设立的时候也只是备案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因为法人只是独立的个人,不代表公司,而公安局备案的仅仅是能代表公司的章。即使变更法人了,也不需备案。但是公司开户银行一定要变更,变更法人信息,填写表格并且提交法人章印鉴,方便购买支票,入支票等。法人章只有在银行有效力的,公安局只认公司,不认人,他们不管法人是谁,所以在公安局那里,法人章和自然人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