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要找律师吗

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也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方式之一。不过相比之下,诉讼离婚要比协议离婚复杂一些,当然耽误的时间也就要长一些。那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通常诉讼离婚要找律师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方(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诉讼离婚要找律师吗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个困惑,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听别人说,谁先起诉谁吃亏,或第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都是判不离婚的,所以请律师似乎也没有用;自己没什么财产,贫贱夫妻百事哀,请律师花钱不划算,可自己又不是很懂,总有点不放心。对于第一类困惑者,他们往往相信亲友,对亲友的信誓旦旦的判断有种几乎盲从的迷信。对于这类困惑者,我对自己的婚姻律师团队成员的指导是,分清楚是极端固执还是可以沟通者。如果是极端固执者,不要浪费律师宝贵时间,悉听尊便。如果是可以沟通者,可以从法律、审判实践、既往成功案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一定判不离婚这个问题,律师尤其是要解释清楚,给当事人树立信心。当然,这需要律师付出努力,付出智慧,也需要当事人配合律师的工作。我反复说,在离婚诉讼中,婚姻律师好比是导演,当事人是演员,律师的工作就是写好一个剧本,当事人要配合这个导演和剧本。对于第二类困惑者,我们婚姻律师团队的接待方法是:充分理解、客户选购。充分理解是指我们婚姻律师团队律师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钱而降低服务热情、更不能因为当事人对律师费有所考虑而降低服务质量。这类人群常见于低收入职员、周边县市乡镇农村妇女等。客户选购是指让客户自己选择购买我们哪个版块的法律服务。从律师的工作来说,主要是:代书文书整理材料立案——开庭举证质证辩护——庭后调解三个环节。有的当事人没有钱能请律师全程代理,她可能只想请律师写一份诉状,或请律师告诉她怎么立案、立案需要什么材料,她自己去办。婚姻律师团队对待任何一个客户,不分三六九等,从客户角度考虑问题。至少我国法律中没有强制性要求打离婚官司就必须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觉得自己需要律师来提供帮助的话,可以进行委托。不过最好事先与离婚律师协商确定清楚收费问题,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相关内容: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是在于是否是夫妻双方均同意或者是单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是指起诉离婚。 二、关于起诉离婚的问题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


·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什么
    对于男女结婚的条件,我国《民法典》中早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若不满足,那么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您知道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都有什么内容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


·小孩委托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一、小孩委托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小孩委托抚养协议书 女儿___自__年__月__日由女方_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期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1、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方___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该每年的__月__日前将孩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2、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享有...


·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很多夫妻之间的婚姻都是有效的,但实践中也很容易出现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那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都包括了哪些情形呢?而实践中,又该怎么宣告婚姻无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他们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民法典...


·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说到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其实多半都是指协议离婚中的手续吧。只有在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的情况下,夫妻提出离婚申请的,最终才有可能被准予离婚、结束婚姻关系。那具体来说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要是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


·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要是以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离婚夫妻必须要先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协议,也就是您常说的离婚协议,否则是不能达到离婚目的的。那么现实中,当事人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及适用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主体要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被授予...


·存疑不起诉能否得到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能否得到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请求赔偿的违法侵权情形,应当依法确认,未经确认有违法侵权情形的赔偿申请...


·一、生父与养父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一、生父与养父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如果孩子与养父母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抚养权属于养父母。被收养人成年之前,如送养人与收养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


·离婚后剥夺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剥夺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为了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