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

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为了确保我国公民的出行安全,在我国制定的有很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司机有发生违章现象的话,我国交通部门会根据我国的法规进行严肃的处理。并且不管是针对外地车辆还是异地车辆,只要有违章现象,都会一律进行处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
一、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
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处理规定”)相关条例,其中第4条明确指出,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也就是说,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在外地发生的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违法行为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交管部门按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对事实有异议的,到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以设区的市为界,下同)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可以将记录违法行为的信息、证据转至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不接受处理的后果。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有异议的,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其到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车辆被套牌违章怎么办?
因车辆被套牌的,车主可选择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实证据材料后,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将相应的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套牌管理系统。对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属于省际转递信息的,由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属于省内转递信息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如遇到车辆被套牌时,交通管理部门往往要求牌照的实际主人驾驶被套牌车辆到场接受检查,如果不开车就带好行驶本、驾驶本、身份证等证件本人到场,这自然给车牌的实际主人造成一定的金钱和时间上的消耗。我国《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牌照实际主人因被套牌而发生的合理损失,套牌人均应予以赔偿。如果在外地发生违章现象的话,如果交警部门是现场进行处罚的话,应该到当地的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如果不是现场处罚的话,自己也可以开回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如果自己有违章的现象,不论如何,都应该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我国交警部门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规定
    我国交警部门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规定,如果说酒精含量已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的话,就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了。虽然说醉驾以后对当事人的生活会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但是仍然有一些司机在喝酒以后甚至已经喝醉的状态之下,继续驾驶车辆。希望通过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的长春醉驾200以上的量刑依据是什么的问题,能够让您杜绝醉驾这种行为。 一、长春醉驾200以上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从理论讲,拘役期限最短为一个月以上。但从...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一、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也不能控制车辆所有权证或行驶证等证件,借款人将车辆卖给第三人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出质人将车辆出卖的风险在法律程序上来看,操作起来不存在任何障碍。 若质押合同未到期,而债权人将质押物卖给第三人。现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而发生了纠纷。那么现在质押物应该归谁?关键要...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 一、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的认定事项有哪些
    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会成为将来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所以,知道交通事故的认定有哪些事项,了解交通事故的认定程序是什么,一份内容齐备的认定需经怎样的程序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是你不得不知的。因此,如果你不知道,看看下文的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的认定事项有哪些 1、事故发生的时间 发生事故后,双方只需核对一下手表或车辆上的时钟时间即可。 2、事故地点 事故双方只要有一方熟悉事故的点也...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此时,有两种解决途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居中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许多当事人对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情形还有一些担忧。下面,对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进行解释。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的责任者,由于自己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交...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因具体案件的不同,起算时间也略有不同,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根据具体的情况,诉讼时效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


·交通事故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那如果企业招聘面试通过之后我们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呢? 企业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


·随着交易金额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用支票进行结算,但
    随着交易金额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用支票进行结算,但是还有许多人对于支票的相关知识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的区别,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的区别 1、定义。 (1)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


·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了哪些内容?
    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了哪些内容? 一、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原因 今年春运前,火车票预售期进行了相应调整,即通过互联网12306网站、电话订票、12306手机客户端,订票的预售期从原来的60天缩短为30天;通过车站售票窗口、火车票代售点和自动售票机,购票的预售期则由原来的58天改为28天。春运后,预售期也未立即调整,按此推算,从3月16日起,旅客就可通过12306网站、95105105电话、12306...


·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一、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一、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汽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