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争夺占了很大一部分。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可能两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时,如何积极收集证据、寻找自己的有利条件都成为双方应考虑的问题。那在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首先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认真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便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的是哪一方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更有利。尤其以以下几个方面为主:

第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内,一般会判决随女方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孩子接近10岁且是女孩,那么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即将步入青春期,作为母亲会给她更多指导和关爱。

第五,孩子10岁以上,愿意随女方生活的,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

第六,在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形,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七,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女方。

第八,如果夫妻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女方可以有证据证明更有时间照顾孩子,那么女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对于法院来说,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更多的考虑到哪一方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除了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决给女方以外,两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就与父母双方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了。所以在争夺抚养权时,应积极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争取最大获胜的可能。





相关内容:

·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这里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共同财产,要是认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则就不能分割这部分财产。但此时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请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按照《物权法》等法的规定,如果离婚时夫妻房屋中有他们子女的份额,那么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就应该和子女一起协商房屋的具体处置办法。如果夫妻双方的协议没有经过子女同意,就对属...


·离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离...


·协议离婚的到哪里变更孩子抚养权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办理。但是,不论是哪种方式,我们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的,而且,即使约定好了抚养权,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那么,对于协议离婚的到哪里变更孩子抚养权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议离婚的到哪里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


·婚后个人财产都包括了哪些
    虽然原则上夫妻在结婚之后所取得的财产都是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的,但总是有例外的情况,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个人取得的财产也是有可能属于个人所有。那到底婚后个人财产都包括了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后个人财产都包括了哪些 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具体如下: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


·涉外婚姻管辖的相关条文有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的相关条文有哪些涉外婚姻从名字可以看出是婚姻关系中跨国籍的特殊存结合方式,所以其与我们普通婚姻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必然是有一定差别的,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关于涉外婚姻管辖的相关条文也有详细规定,下面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详细内容。 一、涉外婚姻管辖的相关条文——涉外婚姻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房屋拆迁了,离婚时如何分割相关利益?
    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tjlytel}}> 1、拆迁安置房主要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由拆迁...


·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是怎样的?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出现一些冤假错案,造成自己受到损害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经过一定的申请手续会作出决定,当然是有相关的决定书,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是怎样的?一、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是怎样的?国家赔偿法已实施六年了,实际上百姓获赔之路十分艰难,因为“官府”认错赔偿从来不是我们民族的传统、习惯,加之现行监督机构、现行法律尚不够完善,执法...


·减免抚养费的条件是怎样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减免抚养费的条件是怎样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


·成立重婚罪怎么量刑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
    成立重婚罪怎么量刑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撤诉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撤诉后如果还...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的处理办法是:1、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造成重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行为。2、婚姻登记行为撤销后,婚姻关系自行解除,不需要再提起民事诉讼。3、当然,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处理。4、对于一方涉嫌重婚的,可报警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


·怎么样才算夫妻分居,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相信您都听说过“冷暴力”这个词,它更多的是被用在婚姻中,即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时,不吵架或是暂不离婚,而是选择分居。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样才算夫妻分居呢?而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也还需要符合其他的条件,才能离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怎么样才算夫妻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