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登记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

男女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要是就生育了子女的,那此时的子女只能算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私生子。而日后要是男女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也需要同时对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到底没登记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的方法有哪些?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两种:
(一)男女协商解决
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以对彼此伤害最小、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方式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男女双方对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难以达成协议,造成私生子抚养权问题难以解决,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了。但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但诉讼过程不仅费时费力,男女双方也因对簿公堂而关系恶化。
二、没登记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
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与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的,法院会依据私生子的年龄状况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
1、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私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私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私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总之,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但最好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实在万不得已提起了诉讼,那么就需要在诉讼过程中完成大量繁琐的证据搜集工作,这时建议您不妨及时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毕竟他们具有很多年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实践经验。



相关内容:

·上海奉贤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怎样收费
    当今时代,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可以选择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协议离婚,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一般来说,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肯定是因为双方对离婚后的一些问题产生了分歧,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肯定要聘请律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上海奉贤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怎样收费? 一、上海奉贤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怎样收费?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


·婚姻法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


·离婚时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吗
    离婚时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吗?离婚时过错方不会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双方由于离婚,一方因为经济原因或者身体原因会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但我国法律规定,权利可以放弃,但是该履行的义务还是要履行。一般对于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都是有无可奈何的原因,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放弃抚养权声明书 甲方: (男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乙方: (女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于____...


·结婚不到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不到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应当少分,并且还有赔偿无过错方,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首先要明白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换种方式来说,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


·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当中,一方躲着不出庭这样的情况其实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案件的时候是比较常见的。原因可能就是另一方不想离婚,所以对原告方离婚请求的相关事宜,利用各种各样的办法进行逃避。但是在面对婚姻问题的事情上,逃避毕竟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


·在我们国家提倡言语自由,但是一定不可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利益,言
    在我们国家提倡言语自由,但是一定不可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利益,言论太过于随意很有可能会出现诽谤或者毁谤他人的现象。很多时候您会把诽谤和毁谤这两个词弄混淆,那么诽谤与毁谤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他们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呢?本文我们将针对开新店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一、毁谤 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毁谤,指以言语相攻击或嘲讽丑化,将不好的事夸大化,故意捏造事实,以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 二、毁谤与诽谤有...


·一方去法院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一方去法院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诉讼费是诉讼离婚必不可少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的话,法院的诉讼费就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就是一件离婚案件就是50-300元,涉及财产的就是按照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缴纳的,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比如,分割的财产是100万的,缴纳的费用的金额就是100万减去20万,这个80万的数额的0.5%加上原本的基数缴纳。二、...


·上海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离婚是谁都不愿见到的事情,闪婚后离婚、多年感情破裂后离婚都非常常见,这两年还出现了扎堆假离婚的现象。全国离婚诉讼费用都要参考法律法规,上海离婚诉讼费要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和司法局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执行,下面给出一般标准下诉讼费怎么收取: 一、离婚诉讼费标准: 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要返还多少 如果结婚没有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在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一)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二)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三)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
     离婚诉讼是常见的离婚方式,与协议离婚相比,这种方式下的离婚肯定是会花费更多时间、精力和金钱的,那到底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也就是说,多久离婚诉讼才能结束?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所花的时间长短,也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人关注这个问题是有道理的:可能因为法院案件太多导致时间拖延;可能因为律师办事拖沓导致时间浪费;可能因为调查取证导致周期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