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减少社会生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根据该项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需要需要扣押证物,由于其行为会侵害公民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从事公务。

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

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清单上应当写明扣押物品、文件的名称、规格、特征、数量、质量、时间、地点以及文件的名称、编号等,并有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在特殊情况下,持有人无法到场的,可以由其亲属签名或者盖章。清单不得涂改,凡是必须更正的,应当有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或者重新开列清单。对扣押物证、书证规定严格的手续,一方面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另一方面更有利于保证物证、书证的证明力,真正起到经核实后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作用。比如,侦查人员在搜查中发现毒品并予以扣押,当场开列的清单记明了有关事项并有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和在场群众见证人在上面签名或者盖章,就可以证明该毒品从何时、何处搜出,从而证明被扣押毒品持有人非法持有毒品或者贩卖毒品的行为。如果没有上述清单并经有效签名盖章,就很难说明毒品的来源,不能起到证明犯罪的作用。因此,严格遵守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可以防止办案中发生栽赃陷害等情况,也可以防止公民合法财产权利无故受到侵害。对于扣押的物证、书证要妥善保管。对扣押的物品、文件首先要做好登记,然后分别情况入卷,予以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损毁。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应当归入案卷;不能直接入卷的,应当拍照,将照片附卷,原物品、文件予以封存;对容易损坏的物证、书证,还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绘图等方法加以固定和保全。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毁坏、使用或者自行处理。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既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证、书证,也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物证、书证。只有侦查人员才能行使对物证、书证的扣押权。扣押物证、书证是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力,通常情况下,往往是与勘验、搜查一起进行的,因此,只有公安、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侦查人员才能扣押物证、书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而且,侦查人员在执行侦查可以看出,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后牙证物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对于需要扣押的物品或者是文件,必须在现场就点清,且需要做一式两份的清单,该一旦制作完毕,则不得再行更改。



相关内容: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要求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假释适用的是被判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当然要是死缓犯能够减刑到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话,那也是可以被假释的。但作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想被假释的话,则就有一定的要求。究竟这些要求都包括了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


·非法组织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


·偷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盗窃罪判几年?
    生活中,有不少人习惯性的将盗窃罪说成是偷盗罪,毕竟盗窃主要也就是通过偷盗的手段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一种行为。于是有的人就在问偷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但其实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什么偷盗罪,因此对于达到了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一般都会按照盗窃罪进行处罚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盗窃罪的相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盗窃罪 (一)盗窃罪的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


·隐瞒、谎报军情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隐瞒、谎报军情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隐瞒、谎报军情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42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隐瞒、谎报军情犯罪而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


·多人故意伤害只判刑一人怎么办?
    多人故意伤害只判刑一人怎么办?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


·刑侦可以冻结支付宝吗
    可以,如果是涉嫌了诈骗,并且额度较大的话,与之相关的银行卡、支付宝都有可能会被冻结。公安部门冻结之前要出示证明。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脱逃的怎么处理?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脱逃的怎么处理?1、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3、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


·网络诈骗2023判刑多久?
    网络诈骗判刑多久? 由于当今社会网络时代的来临,不少不法分子把贪婪的目光放到了网络上。而受骗群体中,特别是对网络不太了解又喜欢贪小便宜的老年人来说,非常容易上当受骗。当他们真的遇到这种事情又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所以,我们需了解网络诈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法律规定是如何判定网络诈骗2000判刑多久? 一、什么是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逃逸有刑事责任吗?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逃逸有刑事责任吗?交通安全事故一直是人民关心的焦点,近年来国家也在这个方面实行更为有效的监督,旨在维持社会交通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我们都知道,现在司机出门在外,驾照是必备的,那么如果忘记带驾驶证或者压根没有驾驶证,也就是说,无证驾驶撞人轻伤逃逸有刑事责任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逃逸有刑事责任吗? 1、无证驾驶撞人轻伤逃逸构成犯罪吗? 不构成犯罪。有关赔偿金...


·网络诈骗500构成犯罪吗?
    网络诈骗现在处于一个高发区域,您在进行网络购物的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网络诈骗的手段是非常出乎意料之外的,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就有可能已经被骗了,一般的网络诈骗涉及的金额不会太大的话,如果是虚拟的网络诈骗500构成犯罪吗?您一起了解一下法律规定。 网络诈骗500构成犯罪吗? 1、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才涉嫌刑事犯罪;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