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不立案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立案条款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碰到一些危害到自身权益的事情,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他们的帮助,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立案侦查,维护我们的权益。但是,我国《刑法》却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一些事件不予立案,很多人对此产生疑惑。那么,刑事诉讼法不立案条款有哪些?今天我们将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刑事诉讼法不立案条款有哪些?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二、报警后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由此可见,在我国,控告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主要由两种,一是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我们的解答,相信您已经了解到我国《刑法》对于立案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前提是该事件必须符合《刑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如果不符合,将依法不予以立案。而作为公民,如果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以立案,应询问不立案的原因,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内容: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债务追偿权是否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要根据情况来判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但需要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民间借贷自然债务抗辩权
    民间借贷自然债务抗辩权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债务人依法享有抗辩权,是债务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抗辩权有许多不同的分类,不同的抗辩权所能行使的权利不同。民间借贷自然债务,若发生了债务纠纷,需要双方相互沟通协调。若欠债方不还款,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抗辩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民间借贷自然债务抗辩权。 自然债务的概念 自然债务,是法律债务之对称。债作为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二、公司欠债股东要代还吗?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


·长期欠钱不还借款怎么办?
    长期欠钱不还借款怎么办?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


·个人债务和家人有关系吗 一、个人债务和家人有关系吗?
    个人债务和家人有关系吗 一、个人债务和家人有关系吗? 个人债务与亲属是没有关系的,个人债务由个人的财产偿还,个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个人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家人就有偿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


·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
    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从本质上将就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不用再偿还,转为将债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形成债权人对公司享有股权。这...


·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又是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方面争议问题非常多的一种犯罪,因此对办理此罪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给予关注、分析,以求取得明确的共识,对正确处理案件是非常有必要的。那法律中对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 一、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转移主要有以下实质: 1、通过协议,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在法律上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同时也是受到约束的。丈夫若为了生活需要欠下的债务,夫妻对该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若是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在哪些情形下妻子有偿还的义务?我们现在就为您进行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


·欠钱不还没有条子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话,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2、主张债权的证据,3、借款人本人对于借款事实的确认,如录音、录像、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书面承诺等等;4、对方财产信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一、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的订立方式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以及公证六重,具体订立要求如下: 1、自书遗嘱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合同付款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付款方式有哪几种一般来说,合同的付款形式有以下几种: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2.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3.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