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40万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其手上的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就可以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那要是职务侵占罪40万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40万如何量刑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
·信用证诈骗罪怎么判刑? 信用卡方便了广大人们的生活,一个快捷支付的方式。但产生了信用卡诈骗行为的出现,因为信用卡的保障制度发展是非常缓慢的,那么信用证诈骗罪怎么判刑?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证诈骗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规定判几年 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规定判几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
·刑事谅解赔偿金的性质是什么? 刑事谅解赔偿金的性质是什么?刑事谅解赔偿金的性质是对犯罪事实中民事责任进行赔偿,并不会因支付赔偿金而不进行刑事处罚,但可以减轻一定处罚。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谅解只是对于犯罪嫌疑的量刑有影响,是否需要赔偿,这个需要根据被害人的要求,如果被害人同意不赔偿,那可以不赔偿。如果被害人不同意,那么在合理范围内是需要赔偿的。在日常的案件中,一般积极赔偿,才能够更加容易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从而使犯罪从嫌疑人从轻减轻...
·缓刑结束五年内再犯新罪是否为累犯 缓刑结束五年内再犯新罪是否为累犯不构成累犯。按照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缓刑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实质上是没有被执行过刑罚,这样就缺少构成累犯的必要条件。再说,宣告缓刑是由于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且悔罪态度较好,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说明其接受了改造,故也不应认定其构成累犯。1、关于累犯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
·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什么上面提出辩护理由 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什么上面提出辩护理由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故意杀人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关于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案件...
·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日常生活中,弃婴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和其它犯罪活动一样,遗弃罪也有其独有的构成要件,只有这些条件符合了,公安机关才能以遗弃罪立案。那么,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
·缓刑时间到了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我国《刑法》第76条明确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缓刑期满可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内容执行。缓刑期满后,当事人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会根据当事人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 故意杀人罪的赔偿金额犯故意杀人罪的,不仅仅是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赔偿死者的人身伤害。需要赔偿的主要项目是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1、丧葬费按照被起诉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六个月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当地的人均居民消费支出为标准计算,一般是依照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费支出来计算,再根据被扶养人具体情况...
·未成年杀人致死怎么判刑,该如何预防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未成年人犯罪者在刑罚方面虽然会因其年龄问题而有所减免,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未成年人也需要为自己不当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未成年人有因自己的行为致他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存在,被判刑的结局是改变不了的,那么未成年杀人致死怎么判刑呢?该如何预防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一、未成年人致人死亡被判刑的依据 《刑法》 1、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具有自动性,彻底性,时空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如下,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形态的本质特征,是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的未遂形态和预备形态的根本区别所在。作为犯罪中止的特殊形态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也理所当然应当具有自动性特征。这里的自动性是指行为人在确信自己能够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基于本人的意志决定而停止犯罪行为,或者主动防止危...
·刑法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罪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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