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所占的闭比例是比较高的,就司法实践来说,诉讼离婚的理由是比较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若长期遭受到性冷暴力,有哪些危害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性冷暴力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只要感情破裂,就可以起诉离婚。
二、“冷暴力”的特征有哪些?
随着教育水平和人文素质的提高,用“武力解决家庭矛盾”者被贴上“没素质”的标签,这固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但与此同时,一种更为隐蔽、深层的冷暴力病毒,渐渐抬头。与拳打脚踢的显性暴力相比,冷暴力主要是指以语言为工具或不作为方式,如用侮辱性的言语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用讽刺挖苦言语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停止彼此之间的语言交流;对经济进行控制、拒绝支付家庭日常开支、限制对方自由等,使对方长期处于精神折磨状态。精彩阅读:职场冷暴力如何面对“冷暴力”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祸因都很小,很多人因琐碎小事加上交流不畅以致积怨加深,并形成恶性循环;二是中老年夫妇更易发生,因为正处于婚姻疲劳期,加之工作及生活压力较大更易动怒;三是与普通的家庭暴力动粗侵害者大多数为男性相比,“冷暴力”的施暴者基本上是男女“平分秋色”。根据以往的案件经历显示,在实施“冷暴力”的群体中,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居多,因为他们大多都接受了比较好的教育,往往自尊心很强,好面子,不肯也不愿意向对方“认输”,也不善于宣泄和表达自己的感受,但对感情的要求却比一般人更高更细腻,所以就会更容易出现相互折磨的情况,构成了家庭“冷暴力”当中的主力军。
三、“冷暴力”会造成多种伤害
施暴者冷落家庭成员,常常是一个月或更长时间不与对方说一句话,即使说话也是语出伤人、互相挖苦讽刺,更严重的常年不回家、不顾家。由于家庭冷暴力的受害者与施暴者长期共同生活,对首次的冷暴力如果没有认识,长时间反复、持续的漠视,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则形成家庭“冷暴力”。“热暴力”的危害有目共睹,但长期冷战造成的精神上的折磨远却比肉体上的伤害更具危害性。伴随现如今工作、生活压力加大,城市生活的节奏加快,受害人长期受到歧视、挖苦、冷落、漠视的侵害,感情变得脆弱、自卑、多疑、消极,产生委屈感、被控制感、挫败感,心理上常伴有空虚、孤独、抑郁、消沉、痛苦甚至绝望,很容易引发生理和精神疾病,出现抑郁、性格扭曲、精神分裂症、自残、自杀、以暴制暴等无法挽回的后果。性冷暴力是随着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而新兴的一种不作为方式,对于已婚男女,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判断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故而若冷暴力是由于感情破裂,或者是导致了感情破裂的,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相关内容:

·一方出轨的离婚诉讼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出轨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认定一方出轨的关键证据。
      (2...


·一、女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怀孕可以生育吗?
    一、女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怀孕可以生育吗?非婚生育不能办准生证。给孩子报户口是要罚款,即付社会抚养费。参见相关的政策、法规。如果想上在母亲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先缴纳罚款,如果现在小孩上户口打算随父亲户口所在地上的,要先跟母亲上了当地户口,缴纳了罚款上了户口之后才能申请转到父亲户口所在地,这样的话还要再一次缴纳罚款。因为你这个是属于非法生育孩子,孩子的出生日必须在两人去民政局合法登记结婚日前,并且去计划...


·近年来中国离婚率高的原因:1、生活观念的差异对于生活来讲,每
    近年来中国离婚率高的原因:1、生活观念的差异对于生活来讲,每个人的要求和习性都是不一样的,每一对恋人在婚前都会尽量刻意的隐藏自身的缺陷,包括生活中的一些陋习,为了在恋爱期间博得彼此之间的好感,总会把人性中最善良、最美好、最真诚的一面展示给对方,即使自己内心十万个不情愿,也要在恋人面前克制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做到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用一句现在非常流行的话说,就是装逼。而这一行为的后果在婚后是非常严重的...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


·家庭暴力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
    家庭暴力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中华 民族是提倡和谐美德的,现在是文明社会可依然存在家庭暴力,那么家庭暴力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在面对家庭暴力时我们要勇于站出来,不能任其滋生蔓延,而家庭暴力的认定又是怎样的呢?家庭暴力存在有三种特征,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在法律上,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法律规定三岁宝宝抚养权归谁?
    法律规定三岁宝宝抚养权归谁? 一、法律规定三岁宝宝抚养权归谁? ?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


·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方法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确立,另一方则需要按月给予孩子抚养费,以及教育、医疗等事宜的相关费用,不过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抚养费按月支付应该从什么标准来计算,不知道抚养费给多少才合适。那一般来说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怎么计算呢? 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


·行政不作为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
    行政不作为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行政不作为不会给出赔偿的,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将行政机关不作为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但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出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字眼。对此,这并不是说国家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的,不属于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是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其中第五款是“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通过对近几...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婚姻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是重婚罪(1)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自由恋爱吗?
    一、起诉离婚期间可以自由恋爱吗?还未离婚时,始终是夫妻关系,如果离婚前被对方证明存在第三者,可能处于不利的地位,对方可以要求存在第三者的一方给予赔偿。恋爱可以,注意可能构成非法同居或者重婚。二、起诉离婚的程序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


·婚姻法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的规定是婚姻法36条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所存在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离婚而进行消除,但是离婚之后,父母对于子女仍然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的,这就体现在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当中。《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