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要抚养费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在一方不付抚养费时,我们可以起诉追回相关费用。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追诉抚养费的举证责任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要抚养费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费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上没有特殊的规定,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三、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第一点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要抚养费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追抚养费举证需要依据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确定。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相关律师。


相关内容:

·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一、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不合适,一般来说,订立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关系的公民。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财产一般按继承关系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赠扶养协议范本 遗赠人: 扶养人: 因年老,患等病,...


·返还彩礼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当今社会,中国很多地方都还保留着彩礼的习俗,也就是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应给付一定数额的财物以表示诚意,关于彩礼,我国法律也对此作了相关的规定,为了帮助您做一个了解,我们下文整理了彩礼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 一、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夺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夺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


·法院判决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离婚现象越来越有增多的趋势,随之而来的便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随着孩子年龄的成长,离婚双方经济情况的变化,孩子抚养费也会随之变化,那么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呢?将为你详细讲述。 法院判决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 一、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出现老人无人抚养的情况,此时老人可以与其他人签订抚养协议,由他人承担一定的生养死葬责任,等老人去世之后可获得老人留下的财产,这也是被我国法律所允许的。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


·监视居住家人手机会被监听吗?
    监视居住家人手机会被监听吗?监视居住的家人手机是不可以被监听的,但是为了办案的需要,检察院办案人员,办理了有关批准手续后,可以监听嫌疑人的手机。根据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


·婚姻自主权属于人格权吗
    婚姻自主权属于人格权吗?婚姻自主权首先是一种人身权,其次它是属于人身权里面的人格权,并且是一种特别人格权。将这一权利划入正确的范畴,就能够明确其本身所具有的一系列特点,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权利主体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从而更有利于建立和维护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需要。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依照这条规定,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不论采取什么形式,也不论与当事人的关...


·父母在离婚之后
    父母在离婚之后,一方获得了孩子的监护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每月多少钱?抚养费首先是由父母协商决定的,而且法律规定抚养费必须达到月收入的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固定在20%-30%,一般根据这个标准协商或者是判决。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


·诉讼离婚原则
    诉讼离婚原则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


·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都可能见到过当他人遭受到人身损害以后,有可能会得到巨额的补偿金,但是关于补偿金的具体发放方式,有着严格的计算标准的。因为对于当事人和行为人来说,对于补偿金额都是非常关注的,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才是对双方最公平的做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


·一、结婚一个月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一个月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会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分配。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