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律对于丈夫出轨离婚财产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协议离婚,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生活中经常发现夫妻之间有一方出轨的行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家庭和谐,最后导致家庭矛盾。很多人想知道法律对于丈夫出轨离婚财产处理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处理的办法


《婚姻法》对有过错一方导致离婚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是为老公出轨而导致离婚的话,只要有证据法院的判决就会倾向于无过错的一方,自然财产的分割也会以无过错一方为基准来分割 。
二、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即便是丈夫出轨,在离婚时夫妻财产也会首先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但是无过错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对其进行赔偿。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裁决。法律对于丈夫出轨离婚财产处理规定是怎样的?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相关内容: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


·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应该如何分?
    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应该如何分? 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应该如何分? ?此种情况,夫妻一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房屋产权判归登记方,相应剩余贷款由登记方自行偿还,同时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给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何为合理补偿,实践中,很多法院对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房屋现值÷购买房屋总支付款(首付+按揭贷款本金总额+贷款利息总额)×共同还贷总额(包括本金和利息)÷2。比如:婚前购房时房屋总...


·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家庭共同财产不能直接与夫妻共同财产划等号,虽然很多时候这二者的内容是一样的,但法律上并未将他们等同视之。实践中,不仅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认定,家庭共同财产也是要认定的。那么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


·离婚后前夫威胁犯法吗?
    离婚后前夫威胁犯法吗? 属于犯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搜集男方威胁的证据,或者双方进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


·军人退伍安置费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退伍安置费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


·一、婚内和别人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内和别人同居属于重婚罪吗?当事人在婚内与别人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会形成事实的婚姻关系,是属于重婚罪的行为表现之一,会构成重婚罪。如果当事人不知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您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注: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不可以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造成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不过夫妻之间离婚方式一般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夫妻之间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一般会先选择进行协议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达成离婚目的的情况下。离婚双方就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手段。那么,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个困惑,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能否取得低保关键是家庭成员收入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


·在离婚中
    在离婚中,夫妻双方最容易其争执的就是抚养权,常常因为抚养权而大打出手,导致双方受伤,但是如果出现一种情况,当法院判决给一方,但是子女愿意跟随怎么办?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有抚养权但小孩不愿跟怎么办?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久?
    离婚虽然在目前来说并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但离婚后夫妻应该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为了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特地规定了抚养费给付的有关内容。那么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久?我们下面将会为您解答。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


·哪些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
    哪些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


·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一、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76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