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一万怎么判刑 诈骗1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不是以宣布时间起算。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两天,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
·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修改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危险驾驶是零容忍的,因为危险驾驶害人害己,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修改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哪些行为属于危险驾驶行为 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吸毒后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以及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开车时接打电话、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立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公务员的不同编制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工资都是透明的。如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平时生活中住豪宅、开名车的话,这是十分不正常的一种现象。所以我国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制定的一种罪名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立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立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
·一般破坏界桩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破坏界桩罪是怎么量刑的?破坏界桩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这里,所谓“破坏行为”,主要是指捣毁、盗窃、拆除、损坏、掩埋、移动位置,等等。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使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失去了原有的作用,都应视作破坏...
·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是? 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是? 一、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赌场上班拘留多久时间? 一、赌场上班拘留多久时间?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0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 (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的最区别在哪里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的最区别在哪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
·哪些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在成立共同犯罪的时候,自然在人数上面就有所要求,一般至少是两人,否则就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不过有些情况下,虽然犯罪的人数在两人以上,但其实并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那么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哪些情况下不构成共同犯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共同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形式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或者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共同犯罪的形式作不同的分类。主...
·民事审判中发现刑事罪怎么办 1、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2、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3、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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