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过房屋的人们都会有一本房产证,这主要是证明房屋归属权的依

购买过房屋的人们都会有一本房产证,这主要是证明房屋归属权的依据,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归谁所有,也可以写多人的名字,如果要对房屋进行转让处理等操作,那么应该如何在房本去掉一个人名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如何在房本去掉一个人名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一般情况下,过户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初时办理房产时的相关材料,出让人婚姻状况证明。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双方必须在场或有委托人在场。1、产权赠与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加名人。双方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2、房屋买卖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加名人。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缴税凭证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3、析产登记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产析产。析产登记即是减去房产证上的某个名字,多以离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等场合出现。除了夫妻之间对房产证进行转让等操作,其他不论什么情况都是需要缴纳一些费用的,当然去掉一个人名可以采用赠与和买卖房屋来实现,并带齐相关的资料。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


·一、如果父母婚后出资买房要怎么公证?
    一、如果父母婚后出资买房要怎么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二手房买卖怎样解除合同?
    很多时候您只关注到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的各方面要求,也可能出现因为某些原因的影响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才能解除呢?也就是说二手房买卖怎样解除合同呢?下面我们来为您分享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相关内容。 一、二手房买卖怎样解除合同 1、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2、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


·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一、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果是再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分配。 如双方无法达成分割住房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


·房屋遗嘱有效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房屋遗嘱有效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房屋遗嘱有效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3、其他说明事项:××...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去进行公证,那么对于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放弃继承人、继承人申办公证时应提供的身份材料、财产凭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家庭父母、子女、配偶等方面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如放弃继承人、...


·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第一,是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关系; 第二,是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因为拆迁补偿安置中,承租人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法律未规定拆迁人应当与实际使...


·商品房标准层高是多少《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
    商品房标准层高是多少《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而且清盘房基本是现房,房间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过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检验,问题基本暴露出来,购房者可以擦亮眼睛认真挑选。2、两种促销价格...


·居间合同是否为与卖房人直接订立的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居间合同是否为与卖房人直接订立的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 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因此,所谓居间,是指...


·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


·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违约金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违约现象,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办理房产证、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等,因此房屋买卖双方事先约定违约金很有必要。那么,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