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

近年来骗保的情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的,但是很多人其实不知道,在我国保险诈骗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保险诈骗罪。那既然构成了犯罪,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低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 保险诈骗罪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二、构成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不仅仅是自然人会构成保险诈骗罪,单位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而在不同类型的主体犯保险诈骗罪的时候,具体作出的处罚就是不一样的。上文中我们为您具体解答了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各位不妨参考了解一下。



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国家,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会交由法院来进行审判,法院审判决定之后会作出生效的法院裁定或者是判决,这些判决和裁定必须要得到执行,也就是需要有一定的执行程序。对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


·抢劫罪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与诈骗罪其实都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但是在抢劫犯罪的过程中,由于会采取暴力行为,因此往往也会给被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对抢劫罪的量刑要重与对诈骗罪的量刑了,那究竟我国对抢劫罪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是如何处罚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故意伤害罪与假想防卫的性质一样吗?
    故意伤害罪与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一样的吗?故意伤害罪与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为前提条件的,而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又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的性质为重要内容的。如果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


·择一重罪处罚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择一重罪处罚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所谓处断的一罪,是指行为人事实上实施的是数种危害行为,并且以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衡量每一罪也已经构成犯罪,属于事实上的数罪,如果机械简单的执行刑法,则应定数罪并给予处罚.但司法定罪中却出于策略及效果的考虑,只定一罪为宜.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都属于处断的一罪.实质的一罪是指行为人事实上只实施了一种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由于行为本身在自然形态上难以分离开来作数种...


·经济案件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
    经济案件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


·如何界定涉嫌组织卖淫罪
    卖淫嫖娼是旧社会留下来的丑陋现象,在当今社会,这种风气仍然不能完全杜绝。那么,什么是组织卖淫罪,法律上又是如何界定组织卖淫罪,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一一你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是指什么?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二、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


·肇事轻伤逃逸要拘留多少天?
    肇事轻伤逃逸要拘留多少天? 一、肇事轻伤逃逸要拘留多少天? 对于肇事轻伤逃拘留多少天需要视情况而定,最多15天,但公安机关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而且所处的拘留是行政拘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


·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一、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十五种罪行。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罪可以减轻多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罪可以减轻多少? 具体的还需要看认罪态度和法官意见,自愿认罪,并且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自愿认罪能否从轻处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处罚原则有以下几种 一、刑法自首规定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2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相对从宽是我国刑法对自首所实用的基本原则。 (一)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是我国刑法对自首以后予以从宽处理所做的原则性规定。究竟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应当根据罪行轻重和悔罪程度确定。...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中包括了罚金,而这也属于财产刑中的一种。被同时判处了罚金的罪犯,需要按照判决交纳相应的罚金才行,不过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拒不缴纳的情况,那此时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砸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均规定对罚金刑予以“强制追缴”,但如何强制追缴,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