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补充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使未办理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权(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 2、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
·农民工工资问题能怎么解决 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方式主要有: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
·建筑工程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
·怎么样情况下才认定为工伤 怎么样情况下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会求助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对于仲裁部门给出的裁决结果,若是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是需要有个起诉状的,那这个起诉状怎么写呢?给您准备一篇劳动争议案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男,______族,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
·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一、用人单位对于劳务工能辞退吗? 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辞退。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二、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
·中小企业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对于企业劳动关系往往没有明确的答案,对于中小企业的员工来说,可能企业对这方面的管理还比较松懈,所以对此都不太在乎,虽说一般不会出现什么状况,但问题出现的话处理起来也是非常麻烦的,那具体来说中小企业劳动关系是什么样子的呢? 中小企业的劳动关系 最近几年,很多中小规模的企业因为设备、技术的不先进,资金的匮乏,竞争力不强等原因,导致企业的效益连年下降、经常处于亏损状态,有的常年处在近似停...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下面以上海市以及四川省为例,为大家提供最新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以供参考。2018四川省目前执行的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四川省目前执行的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按照川府发2006(13)号即川劳社(2006)17号文件执行,丧葬费...
·工伤鉴定九级条款 工伤鉴定九级条款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两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全身瘢痕占体...
·试用期能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所签订的就工资、工时等内容进行约定的书面协议。由于用人单位普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能不签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以上问题。一、试用期能不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
·签了劳动合同做了一个月不做了要赔偿吗? 签了劳动合同做了一个月不做了要赔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可以正常离职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
·好的建筑工程律师应具备哪些条件? 好的建筑工程律师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好的建筑工程律师应具备哪些条件? 第1、有过专业的法律服务经验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法律条例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有关于民事的法律条文,还有各种专业领域的行业法规。而建筑工程因为涉及到的工期长、造价高以及质量影响范围大等多种因素,我国又有很多针对性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如果一个律师并没有建筑工程方面的专业经验,那么很难在建筑工程类的法律纠纷中发挥作用,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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