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在婚姻过程中需要用法律程序,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有详细的说明,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婚姻无效的情况,或者可撤销的婚姻,那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1、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

2、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

3、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生存其间行使,如当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既可在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只要没有超过法定的请求期限)。

4、两者的程序不同。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必须依诉讼程序进行,由法院裁判。而对离婚,一些国家规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在我国,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和撤销,两者均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离婚和某些“受胁迫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婚姻的撤销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

5、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在我国,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的解除,不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如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分割财产而是作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违法婚姻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在“婚姻关系”被宣布无效或撤销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二、可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律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解决婚姻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


相关内容:

·离婚之后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离婚之后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此处的配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法律保护。如果离婚以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则就不属于继承人范围的配偶了,因此是不享有继承权的,自然就分不到财产了。 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


·我国规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年?
    我国规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年?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费。4、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


·一、前妻独立抚养孩子是什么?
    一、前妻独立抚养孩子是什么意思 女方自己抚养孩子,不需要男方给抚养费。但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既然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就有给予抚养费的责任,养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不管离婚还是不离婚。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从(婚姻法)第29条可以看出,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首先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


·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
    第一次起诉离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因此法官最终不会准许夫妻离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当事人还想再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么从原则上来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起诉,那实践中该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 首先,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情况,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下,并非是指法院作出判决的当日,而应该...


·离婚协议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如果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离婚夫妻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将离婚的相关事项约定清楚,否则去了民政局也是不会办理离婚证的。那实践中这个离婚协议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协议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了法律关系,因为对于人...


·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会对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做出规定。有时候,双方会商定由一方自行抚养子女,这种情况在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离婚中比较常见。而通常情况下,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和您具体做个讨论。 一、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


·在外有婚外情孩子抚养权归谁
    在外有婚外情孩子抚养权归谁婚姻法规定是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抚养和监护孩子的法定义务。这跟谁外遇没有直接的关系 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谁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1.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这个基本原则,但是很抽象,无法让当事人判断,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总的来说就是哪一...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离婚怎么认定分居
    在诉讼离婚中,有的当事人提出自己与对方已经分居达到了一定时间,请求法官判决夫妻离婚。虽然在诉讼离婚中,分居离婚也是一种情形,但此时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就包括夫妻分居行为的认定。那一般民法典夫妻分居离婚怎么认定分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民法典夫妻分居离婚怎么认定分居 从通常的角度来理解,分居就是两个人不在一起住,各自过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过夫妻性生活等等。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


·刑事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使用职权,对公民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除了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外,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主张刑事国家赔偿。近年来,这方面的案例也比较多,这是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增强的体现。那么刑事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现在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诉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tjlytel}}>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归属问题...


·婚内财产协议怎样签订
     我们常见的就是男女在结婚之前就财产问题做出协商,然后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而当男女结婚之后,在婚姻关系存心期间也是可以签订相关协议的,只不过此时叫做婚内财产协议。那这个婚内财产协议怎样签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财产协议怎样签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


·一、一方赌博离婚财产处理是什么?
    一、一方赌博离婚财产处理是什么? 一方赌博的行为并不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所以还是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来处理。有关婚姻过错行为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有关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