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
·监视居住可以与家人同住吗? 监视居住可以与家人同住吗? ?一、监视居住可以与家人同住吗 不能。被监视人是需要单独居住。如果被监视人的住所不符合条件,执行机关会安排其在其他住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监视人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与他人通信。 二、简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离婚案件中家庭财产的如何举证? 离婚案件中家庭财产的如何举证? 一、离婚案件中家庭财产的如何举证?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
·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能否讨回? 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能否讨回?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是不能讨回的,一方婚前赠与只要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归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权进行分割。赠与的条件主要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是一方愿意给,一方愿意要,则赠与合同生效。二、婚内把婚前房产赠与孩子需要什么手续?1、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对个人财产的处分不需要配...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是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的,也即对于婚姻,公民是由自由权的,若遇到骗婚、重婚等现象时,相关组织及厉害关系人是可以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一、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男女其中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直系血亲、重婚的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判决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判决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可以吗?双方自行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并签字即可。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再起诉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等问题导致婚姻无法继续而离婚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等问题导致婚姻无法继续而离婚,通常有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和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两种情况。当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儿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而达成一致意见时,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相关依据做出合法判决。那么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怎么办?女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吗? 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
·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一方已经取...
·离婚案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的,要处理的事情很多,比如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及孩子探视方面的问题等。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在孩子抚养上面,毕竟,孩子是父母的骨肉,一些家庭有两个孩子,那么,离婚案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离婚案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一、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变更小孩抚养权应该先跟对方协商,对方不同意的可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法定变更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男女双方户籍不在一个城市能登记结婚吗 男女双方户籍不在一个城市能登记结婚吗 一、男女双方户籍不在一个城市能登记结婚吗 男女双方户籍不在一个城市能登记结婚。 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在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就可以登记,不一定要去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可以在女方或男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一、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