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可变更合同《民法典》具体是什么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2、胁迫。3、乘人之危;4、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的误解。5、显失公平可撤销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对于上述情况,合同可以在合适的范围内进行变更,这是一种对于合同双反的保护措施二、可变更合同的缺点1、司法机关对于此项行为缺乏操作性,具有极大的操作难度。2、变更权的实际作用极其局限。3、无法保证公私权力对合同的变更权力滥用。三、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溯及既往的消灭的利权。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4、撤销权的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庆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所以,综合以上的信息,我们要说的是可变更合同《民法典》具体是什么非常的好说明,即对于新可变更合同法有效的解决合同的内容发生对合同双方进行互相损害的,法律机构会采取对应的措施老保证该合同的合法的有效生效,除此之外,《民法典》里对于违反合同,可向是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变更合同。



相关内容:

·附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附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查询?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查询?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合同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如租房合同和押金合同。而且现在签合同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有从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那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无效。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 一、诺成合同 又称不要物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二、要物合同 要物合同又称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


·合同关系是诉讼标的吗?
    合同关系是诉讼标的吗?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标的只是一个法律关系,需要法院裁判的法律关系,而标的物才是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客体。诉具有不同的类型,在不同类型的诉中,诉讼标的也有所不同。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


·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都是有效的,在合同成立之后,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的情况,当然对于部分合同甚至还可以被撤销。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能有的人无法正确的进行区分,但其实这二者之间也是有不同的地方。那么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依据这种信...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具体行为事项的生效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合同从签署时合同自约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在接到了当事人的请求而参与了相关合同纠纷的诉讼的时候,都会仔细询问当事人是否存在一些证据能够为本次诉讼提供有力的客观依据,而这些证据作为诉讼的材料以外还需要大量的资料才能够增加胜诉的可能性。那么,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一、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起诉,法院立案庭都有免费领取的“授权委托书”,要一张填上就行了。 立案时没有填写委托书,开庭...


·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无效一般是由合同的当事人或厉害关系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经过法定程序来确认合同无效。而相关机构在确认合同无效的时候必须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那么《民法典》(.1.1生效)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并且享受应有的福利和优惠政策,而一般的合同上都会写明工作的年限是多久,但是年限一到且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这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到期后不续签,随时可以不上,但是单位原因不续签的,需要对你进行补偿的。每工作满一年需要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一个月,不满半年...


·不动产赠与合同效力相关法律问题分析探讨
    不动产赠与合同效力相关法律问题分析探讨 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单方赠与书不代表合同成立 合同行为都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其根本特征在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须以双方意思表示为必要要件。赠与合同也不例外,既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又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方得成立③。因此,仅有赠与人赠与的意思表示,或仅有受赠人受赠的意思表示,均不能说明合同成立。 二、不动产赠与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