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事,也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建立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要是在双方之间尚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此时单位又将劳动者辞退的话,那没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新员工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二、没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关于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内容将为您介绍。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严厉打击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并就此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如: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至于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上文也给出了相应的解答。此时就算是单位合法辞退劳动者,但由于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也是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代理招标合同应该怎么写?
    代理招标合同应该怎么写? 招投标可以说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的十分普遍,作为工程建设方,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因为招标程序比较复杂,涉及到很多环节,有的建设方会通过代理公司完成。为了明确权利和义务,双方会签署一份代理合同。那么代理招标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具体讲解下。 代理招标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


·合同诈骗金额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合同诈骗金额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金额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两高”关于《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


·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哪些内容? 一、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 一般情形,买卖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发生合同应有的效力,即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所欲实现的法律效果。(“法律行为之所以能依其意思表示发生效力,这是法律规定的,然而法律仅规定了此项原则,至于具体的法律行为其效果如何,却依意思表示来规定。”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同样具有这一特性。)...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责任如何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责任如何定? 第二十一条 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订立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那么这个原则是不是在所有的合同中都是适用的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要签订一个赠与合同,又应该遵循什么的原则了?我们在下文做了介绍,供您了解。合同订立原则,是由《民法典》所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主体均应严格遵守的原则。它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儿童肖像权合同怎么写?
    对于未成年的民事主体来说,在确定自己的肖像,被他人使用,但是又没有签署儿童肖像权合同的形象之下,是可以提出救济的请求的。儿童肖像权合同肖像使用方(以下简称为甲方):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肖像授权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作为居间的早期形式,我国西汉时期就...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什么是违约金?合同违约不赔违约金会怎样?
    什么是违约金?合同违约不赔违约金会怎样?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法》第 ...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上并未具备规定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


·政府招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您对于招商这个名词可能都很熟悉,很多地区的政府都在积极努力的招商,希望能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户,带动就业和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少不了的就是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确保和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因合同引发政府招商合同纠纷,导致招商失败,但是遇到纠纷该怎么处理,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政府招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随着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和各地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大批招商引资...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2、遵守规定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