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类常见的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类常见的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是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建筑工程质量影响着建筑团队的建筑人员,代表着建筑公司的形象。因此在建筑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表现出的质量问题都至关重要,那么常见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一)工程质量缺陷

依据住建部111号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l00人以上重伤,或者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l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牢记3—9人、10—49人)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下重伤,或者l00万元以上l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成因

(一)倾倒事故

(1)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受到较大的外力而造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倾斜或倒塌。

(2)在砌筑过程中墙体失稳、倾倒。

(3)施工荷载超重,造成楼盖或墙体局部倒塌的情形。

(二)边坡支护事故

(1)设计方案不合理、基坑降水措施不到位、土方开挖程序不合理等。

(2)由于边坡顶部承载力过重,边坡锚杆深度不够或预应力张力不到位,孔内水泥灌浆不饱满、边坡监测不到位等造成的边坡塌陷。

三、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1)生产事故

目前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是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或施工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结构实体或使用功能存在瑕疵,进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质量问题也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3)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技术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在施工生产阶段,也可能发生在使用阶段。

(4)环境事故

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的使用不当,比如荷载超标、静荷载设计而动荷载使用以及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等。

三、建筑工程最常发生事故的类型

根据对全国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近几年来已占到事故总数的80%~90%以上,应重点加以防范。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类不能忽视,要认真探究其原因,充分认识其危险性,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去解决,从根本上去消除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使建筑工程万年长青,使每一个投身建筑工程的建筑人员和关心建筑工程的市民放心,让每一个使用的人得到保障。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律上从来没有过劳动合同会自动解除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均需要一方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在工作中,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还是对于用人单位都是至关重要的,是约束对方的重要方式,任何一方毁约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若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将用什么样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


·劳动合同员工不会写字按手印是否可以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有些时候之所以难以得到彻底的贯彻落实,其实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劳动者本身的。因为在劳动关系当中,有一些劳动者可能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具备,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又怎么能够指望其在遇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学会合法的维护自己的途径呢,就比如说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有员工不会签字。那么,劳动合同员工不会写字按手印是否可以? 一、劳动合同员工不会写字按手印是否可以? 只要内容不存在效力瑕疵,摁手印和...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后,依据该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作出赔偿。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员工在工伤后刚好劳动合同到期,而此时公司又不与其续签合同,那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回答。 一、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还在治疗期间或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保证,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不同地方的劳动合同法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一、总 则 1、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2、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


·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3、本合同期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就是他们的经营、活动范围,民事行为能力则与他们的权利能力相一致。 ...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工伤认定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二)工伤认定决定;(三)涉及工伤认定的其他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其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单位支付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追索的时效为一年的问题,目前实务当中仲裁和法院倾向于都以超过时效而予以...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为生病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为生病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也不在少数,不合理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做出赔偿的。虽然生病,但是用人单位也不可以随便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这类情况,可以申请赔偿,具体怎么,赔偿可能到下文了解。 一、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


·女职工哺乳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女职工在剩下了子女之后,由于子女太小,还需要母乳喂养,这种情况下若强行要求女职工返岗工作的话,显然是不合理也是不近人情的。于是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相应的哺乳期,那通常女职工哺乳期是多长时间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一般是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二、女职工...


·工伤事故分类包括哪些?
    工伤事故分类包括哪些?在了解工伤事故分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还是应当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工伤事故。很多劳动者都认为只要是在工作范围内伙或者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其实并不是这样。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什么是工伤事故 我国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指出,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根据《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