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法集资公司主管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巨额的利益诱惑下,非法集资虽然国家屡禁,但仍然不止。所以说,我国法律对其的判刑标准也会随之变化。那么,非法集资公司主管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集资公司主管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非法集资公司主管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主要依据法律为最高法对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这里明确了非法集资的数额限制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最后我们还想提醒依据:为了您的财产不受损失,请远离非法集资。



相关内容:

·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这里说的公司法人其实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由特定的人来担任的,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就是公司,对于法人的合法职务行为,一般是要由公司承担责任的。那么您知道公司法人具体有哪些职责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专职律师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不得从事与...


·上市公司为并购基金提供担保的可行性
    上市公司为并购基金提供担保的可行性 一、并购基金是什么 基金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二、并购基金...


·无锡拆迁企业缴税政策解读
    无锡拆迁企业缴税政策解读 1、关于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按4种不同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


·贸易企业偷税漏税方法有哪些?
    贸易企业偷税漏税方法有哪些? 一、贸易企业偷税漏税方法有哪些? 1、利用税目进行偷税 (1)残次品、等外品及联产品、副产品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2)废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3)自制产品或半成品自用,降价处理或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4)企业下属分支机构以及参加展销会、交易会的经营收入不报税 2、利用税率进行偷税 (1)混淆一般纳税人和...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设立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 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


·撞了人轻伤怎么赔偿怎么找保险公司报销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我们现在的社会里公司非常的多
    我们现在的社会里公司非常的多,对于大公司收购小公司的情况也非常的多见。对于这种情况那么公司的法人就肯定会进行变更,我们如果与以前的公司法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变更了之后我们国家的规定是什么呢?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需改签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是由其法定代...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吗?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吗?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没有限制,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注意问题1、认缴时限越长越好。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都将对社会公布,企业运营过程中...


·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办法
    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办法 政府对个人的土地进行征收,会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系列的补偿。全国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拆迁补偿标准。在重庆大渡口地区的企业会对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比较感兴趣,我们将为您提供重庆市大渡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重庆市大渡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也不会和总公司去签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一回事,自己和自己签合同是不合常理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


·初创公司融资转让老股发行新股的区别
    初创公司融资转让老股发行新股的区别是什么初创公司融资肯定需要面临较多的困难,本身初创公司建立的信用度就有限。所以融资的时候,应该更多的从企业自身内部找原因。有些时候,可能会把公司的一些股份转让出去,但是除了股权转让,还有就是发行新股也是可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初创公司融资转让老股发行新股的区别是什么? 一、初创公司融资转让老股发行新股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进行增资扩股,也就是通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