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姻法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权的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正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问题肯定是应该夫妻双方都共同努力的。在我国的婚姻法当中,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以后都有相关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抚育费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育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四、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我国婚姻法当中针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首先是从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基准,基础之上进行的,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话,肯定是会判给女方的。大于两周岁的话,会尽量的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原因,谁更合适抚养孩子就判给谁。


相关内容:

·很多人问起诉离婚可以上诉几次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很多人问起诉离婚可以上诉几次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事实上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一般在立案成功后6个月内,一次诉讼就可以成功离婚。但若是夫妻双方利益孩子等问题一直无法调解,可能还需要多次上诉才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判2023
    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判案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不来,才会进行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尤其是第一次,通常无法查明客观事实,法院难以靠单方证据直接判决离婚;还要再次起诉。...


·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增加抚养费,离婚的双方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增加抚养费 ,具体的规定如下: 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二、发生抚养费纠纷...


·妇女在审判时流产可以适用死刑吗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有几类比较特殊的人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其中就包括了在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那要是,妇女在审判时流产的话,此时已经不属于怀孕的情况了,是否还能适用死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妇女在审判时流产可以适用死刑吗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但这就有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人工流产的和自然流产的情况,为此特作一说明。 (1)在关押期间或在法...


·一、配偶死了离婚怎么办?
    一、配偶死了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持配偶死亡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登记机关会出具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人就是监护人吗
     其实抚养人和监护人早就在很多人固有的印象当中根本就是一体的,而且不管是监护和抚养这都是属于当事人的父母应该承担的一种不能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可能生活当中很少有人会去考虑这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我国孩子的抚养人就是监护人吗?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认识一下。 一、在我国孩子的抚养人就是监护人吗? 不一定的,简单来说,有子女监护权的未必有抚养权,而有抚养权的一定有监护权。抚养权和监护权...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


·夫妻起诉离婚一方有意拖延怎么办?
    夫妻绝对对方不合适且无法再一起生活下去了,除了将就更多的人会选择与对方离婚。如果不能协商离婚,就只能在法庭上解决。但是,有的时候明明双方已经提起诉讼,却有一方故意拖延导致诉讼不能进行。那么,夫妻起诉离婚一方有意拖延怎么办? 一、一方有意拖延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


·抚养遗赠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对于我们来说,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是,如果是情况特殊的话,很多老人是与抚养人进行签订抚养遗赠协议的。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来说,它和单纯的遗嘱遗赠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都是有哪些呢?其实,只要我们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很容易将它们区分开来的,一起来了解一下把。 一、抚养遗赠协议范本 遗赠人:_______,男,___岁,___ 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 生产队...


·女方净身出户孩子抚养费吗
    一、女方净身出户孩子抚养费吗?这个是一种感情和责任 就算是净身出户也要负起做为母亲的那份责任。二、过错方离婚是不是要净身出户?离婚时属于过错方的可以少分共同财产。至于净身出户,除非对方愿意放弃共同财产的分配,否则的话多多少少还是要分得一部分财产的。同时,我国法律当中也没有规定,离婚中的过错方需要净身出户。三、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民法...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交流都是很少的,其实也相当于是各过各的的。而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可能一方在外就会有欠债的情况。那通常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借款还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另一方是否要偿还所欠的债务。在借款方未按约定按时偿还债务时,夫妻之间敢抢破裂。根据《民法典》(2...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