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诉讼前能做哪些调查工作? 在拆迁诉讼前能做哪些调查工作? 1. 调查征收项目前置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2. 审查征收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3. 调查征收决定的公告的方式和内容合法性事宜 4. 调查房屋征评估程序的合法性事宜 5. 调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公告,形式和内容合法性事宜 6. 调查项目的强拆程序合法性事宜 7. 调查拆迁项目涉及的听证程序合法性事宜 8. 调查...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
·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而此时单位还不能因为员工不加班而将其辞退。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强制要求员工加班的情况,那此时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
·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一、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
·邯郸工伤认定应该去哪邯郸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邯郸工伤认定应该去哪邯郸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邯郸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邯郸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邯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办公地址:人民路343号。邯郸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邯郸市人社局各处室职能及联系电话》(十七)工伤保险处(邯郸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伤保险预...
·公司拖欠工资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吗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发放。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
·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的时效现在是六个月,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是一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或中止,追索劳动报酬无时间限制。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
·为什么五险一金能扣到工资的30%?这就需要了解“五险一金”的 为什么五险一金能扣到工资的30%?这就需要了解“五险一金”的概念及种类,掌握“五险一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方式,了解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额的概念和之间的关系。接下来帮您解答。 一、“五险一金”的概念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缴纳保险费计算的基...
·一、劳务派遣能不能随时辞职? 一、劳务派遣能不能随时辞职?不能,如果员工是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其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为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不能直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 我国作为劳动力大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处理劳务关系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当企业员工和他所在的企业之间出现劳动纠纷,都是需要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的,用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处理劳动关系与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关于加班工资的基数如何计算的问题。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各执一词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为解决这类纠纷,有些地方还专门立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其实,根据《劳动法》第4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这句话可以作为加班工资的原则性规定。一般应以职工当月的应发工资为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同时,《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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