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如今,大多数的工作单位会根据该工作单位当前的具体情况进行人事调整,进行裁员。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能够获得该工作单位的经济补偿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让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劳动法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文件资料、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四、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的相关资料,如果是单方面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根据有关的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的所签订的工作年限来给予经济补偿;如若工作单位没有进行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内容: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劳动诉讼的时效 1、具体时效的规定...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相关规定。 因此,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属于招用童工;招用单位构成非法用工,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如果逾期将...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涉及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因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丧失效力。 但是为了保护妇女权益,法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也应...


·劳动关系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享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条件,如果劳动关系得不到认定,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最多只是雇佣关系。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就会大打折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劳动关系的形式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二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相分离的,那么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存在的法律价值是什么?我们的实践中需要劳务派遣这种形式的出现,那么劳务派遣的好处在哪里呢?以及如何进行规范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有哪些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管理...


·工程分包合同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
    工程分包合同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管辖的依据的内在法理为不动产所在地的地域专属管辖,虽其暗合了合同管辖中的合同履行地原则,但本质上应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依据合同履行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原则,具有施工内容的分包合同纠纷,理所当然应该在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确...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管理者、雇主)之间为了确定劳动关系,明...


·辞退2年半员工要赔偿多少
    辞退2年半员工要赔偿多少 一、辞退2年半员工要赔偿多少 应该赔偿四个半月的工资。辞退2年以内的员工单位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


·石材幕墙工程质保期一般是多久
    石材幕墙工程质保期一般是多久?石材幕墙工程质保期一般是3年,施工单位在建筑幕墙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其中建筑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不低于3年,建筑幕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不低于5年;建筑幕墙工程使用满一年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后每五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满十年后的半年内及以后的每三年,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提交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


·支付宝发工资是逃税吗
    要看给你发工资的支付宝账户是不是用人单位名义开立的,以及该工资是不是显示在用人单位报送税务机关的账册中,是否因此少缴了税款?如果是,则不算逃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一、简易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简易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简易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项目以及金额;赔偿金支付的约定时间;离职手续以及社保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办理;对于违约情况的说明;对于法律纠纷进行说明;落款等内容。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