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起诉在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起诉离婚也不失为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但现实中很多离婚夫妻往往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种方式。既然是诉讼离婚,肯定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究竟夫妻离婚起诉在哪里起诉才好?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起诉在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以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到起诉止,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如果被告在国外,或被告正在服刑,原告只需在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另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二、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是否准予解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法院不必然判决你们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是法定的可以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现实中,如果您不确定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在做确定,对于是否判离,不是说你想离婚起诉了法院就会给你判离,你得有证据证明你们的夫妻感情破裂了,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否则第一次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关于离婚起诉在哪里起诉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
    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对于未婚的子女抚养法律如何规定的?
    对于未婚的子女抚养法律如何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


·离婚时候小孩抚养权归哪一方
    现在很多夫妻都难逃“七年之痒”,只能面对离婚的结局。但是经过多年的共同生活,这时候的夫妻基本上都生育了子女。那男女双方离婚时候小孩抚养权归哪一方?很多夫妻离婚之后忙着展开新生活,早将自己的子女忘在了一边。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时候小孩抚养权归哪一方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


·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这些都是夫妻离婚的具体方式,而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不过无论选择怎样的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离婚材料。那您知道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一、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不算重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私生子这只能是在道德范畴,两个人之前...


·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
    认定该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有以下特征:(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2)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是属于...


·一、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协商延迟或者用其它财物抵扣。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到孩子的会有抚养费。这个是必须要给的,即使当事人没有能力或者经济困难,也不能成为不给的理由。暂时没能力给的,可以和对方协商暂缓支付,长期不给的,还可能被对方起诉。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


·离婚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离婚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可以的。 离婚后还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包括协议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也包括诉讼离婚时,法院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处理,由当事人另行处理的情况。 前一种情况,比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由双方...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就已经生效,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不能按照判决分割财产可以继续诉讼主张权利。《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是指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发现财产分割有问题,也可以诉讼主张权利。《婚姻法》...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您都好聚好散。在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是您比较疑惑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写,下面让我简单的给您介绍一个模板。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性别:女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双方自愿分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


·没打结婚证算重婚罪吗?
    一、没打结婚证算重婚罪吗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二...


·夫妻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结束的,抚养义务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法定上的义务。这种规定是为了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成长,是极其必要的。那在离婚之后,是否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如果可以,是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我们在此为你解答夫妻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的问题。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可以的特殊情况 1、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