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怎样的?

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怎样的?
虽说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但这主要针对的是城镇地区的国有土地,当前的农村土地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自古以来就是农村人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为此国家政府力求通过土地改革等政策的出台以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那么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

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 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

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土地政策的出台最重要的是提高当地经济发展的活力,这与当地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故而您不妨多加以了解。除了上述的政策之外,不少地区都相继出台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惠农政策,广大的农民朋友可以登入当地的政府网站或者到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查看。




相关内容:

·什么样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进行房地产的转让,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地产买卖。这样的活动每天都在上演的,但您是否注意过,其实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得转让的房地产,那究竟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


·土地承包合同没用政府公章合法吗?
    土地承包合同没用政府公章合法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用政府公章合法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单位,承包村集体土地,必须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可以说,与镇政府直接签订承包村委会土地的合同无效。镇政府可以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机关。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遗产按份继承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遗产按份继承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遗产不是按份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如何进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如何进行? 在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如果很多公司企业进行投标或参与拍卖最后获得使用权存在程序瑕疵时,就会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对于这种纠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通过土地纠纷调解程序来化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土地纠纷调解的定义 土地纠纷调解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纠纷进行的行政调解,是人民政府...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土地在中国一直都是紧缺的资源,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众多加上城市化水平的发展,使得城市地区的土地价值非常高,所以使用土地一般都会选择在农村地区进行,不过关于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有许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呢?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哪些?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呢?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做阐述。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


·如何购买回迁房?回迁房有着新建商品房无可比拟的地理优势和价格
    如何购买回迁房?回迁房有着新建商品房无可比拟的地理优势和价格优势,但因为回迁房出卖人暂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使得买受人在购买该类房产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这就要求在实际购买回迁房的时候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买卖回迁房有什么注意的。 一、如何购买回迁房? (一)回迁房,专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 补偿价低于市场价政府败诉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中指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照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被拆迁人孔庆丰认为补偿的价格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优惠价格显然低于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也明显低于被征收人的出资购买价格。该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对被征收人显失公平,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生活中,土地注销是指,一些特定情况下,对已经进行登记的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注销后,国家会对土地进行回收以后,再重新进利用。可是由于您对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不太清楚,在进行注销的时候,可能会给自己和工作人员都带来不小的麻烦。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有关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的资料。一、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1、市国土资源局应向市人民政府呈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征地补偿新标准地上物标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新标准地上物标是什么国家对征用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具体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


·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的重要性对于中国人来说不言而喻,土地的问题一般都会涉及到房产的问题,两者紧密联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具有时间限制,那么就会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过期的,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证到期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