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网络诈骗30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30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形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中奖陷阱、购物陷阱、假冒网站、骗取验证码和密码、假冒他人等,切莫轻易相信或贪小便宜。虽然形式多,但网络诈骗只是诈骗的手段之一,所以会按刑法中的诈骗罪处理。网络诈骗30万判刑几年?诈骗罪根据数额分为较大和巨大不同标准,三十万属于数额巨大,以下是量刑标准:
一、诈骗罪立案标准

1、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

(一)一般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六)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退赃或退赔的;

2、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法律规定,超过二十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诈骗行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预估刑期大概为十二年另一个月。同时量刑还会参考案件情节,若导致当事人自杀、死亡,对社会影响恶劣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遇到诈骗行为需要进行诉讼的,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四川省关于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关于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具有哪三大特征?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具有哪三大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刑法》之所以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因为该行为危害了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就不可能构成犯罪,更不可能加以惩罚。如果某种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能认为是犯罪。因此,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


·当事人伤害未遂是否犯罪
    一,当事人伤害未遂是否犯罪故意伤害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情节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


·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证据有关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执法的过程中证据是很关键的,但是在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证据有关的规定是什么呢?其实在收集证据的过程里对于证据整理一般都是要求用原件的,但是如果原件没有及时的收取或者是出现破损这个时候用复印件也是可以的,而具体的细节下面一起来阅读一下吧。 一、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证据有关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第五十三条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


·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


·刑事诉讼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如果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可以申请对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但此时公安机关是没有权限决定进行逮捕的,需要提请检察院批准。而实践中,检察院也有可能不批准逮捕,那刑事诉讼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诉讼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


·非法集资是否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到公安机关举报某犯罪嫌疑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案件是比较常见的,但并不是所有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都是会被受理的,故而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可能会疑惑,非法集资是否构成犯罪。下面我们将从常见的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判断。 一、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逮捕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不是任何机关单位可以逮捕任何一个人,人身自由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任何人无权侵犯的,就算是公安机关人员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无权逮捕任何人,对于逮捕的规定在相关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那逮捕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逮捕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 逮捕的条件在刑事诉讼法第79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


·行政拘留执行期限怎么计算
    行政拘留执行期限怎么计算?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比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2017年1月1日执行拘留,从1日到2日为一天,这样到1月11日执行完毕,1月11日出来。行政拘留的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须经所领导批准。每次会见不超过半小时,本所有权根据会见量等情况对会见时间进行调整。2、如果是...


·非法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 盗伐林木罪怎么处罚
    我国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其实一直都是很重视的,虽然也允许砍伐林木,但也要注意砍伐的限度,不能有滥砍滥伐和盗伐林木的情况出现,否则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被认定构成盗伐林木罪或者滥伐林木罪。那其中对于非法盗伐林木罪该怎么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非法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宜认定为犯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定怎么处罚?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定怎么处罚?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过失投毒的认定(一)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的界限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都是以投毒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手段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