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用来规范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象是公检法部门的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人,保证诉讼人的基本权利,规范了诉讼人的义务。刑诉法每一个条文都是不能触犯的,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解释】本条是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的规定。

根据本款规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二,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的行为。本条列举了三项具体的行为:

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经营的。这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决定、参与经贸项目、购销往来掌握经贸信息市场行情的职务便利,将明知是可以盈利的业务项目交给自己的亲友去经营,而把不盈利的业务交由自己所在的国有单位经营。这里的“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包括交给由其亲友投资、管理、控股的单位经营。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如果行为人向其亲友采购或者销售的商品不是明显地背离市场价格不构成犯罪。

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这表现在让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购进原材料时,从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购人质次价高的商品。

第三,行为人的为亲友非法牟利行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本条所称“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指通过上述手段,转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利润或者转嫁自己亲友经营的损失,数额巨大的。

本条对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亲友牟利罪,规定了两档刑: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诉讼法低一百六十六条是用来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为其亲友谋取非法权益的,如果国有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了利益,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内容:

·抢劫罪最轻会判多久
    3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定罪量刑:(1)抢劫一次以上三次以下的是判三年十年有期徒刑并要处以罚金。(2)抢劫三起以上的,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


·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
    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 一、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 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二、犯罪中止的其他分类 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


·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是怎样的
    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是怎样的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如何认定受贿共同犯罪?
    不管是贪污罪还是受贿罪,其实都是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但是因为共同犯罪中,不同行为人的身份不同,此时做出的处罚也是存在差异的,因而很有必要先做出认定才行。那现实中该如何认定受贿共同犯罪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认定共同犯罪需要什么条件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他是指二人以上经共同策划,共同完成的犯罪行为。认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法定的刑...


·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提到刑事证据的分类,可能很多人都以为说的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内容,其实这样不能算是刑事证据的分类,而仅仅属于刑事证据中包括的类型。那具体来说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


·刑法全文2023逃税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全文逃税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刑法全文逃税罪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规定: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 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较大的...


·爬塔吊讨薪拘留多久啊
    爬塔吊讨薪拘留多久啊 一、爬塔吊讨薪拘留多久啊? 农民工爬塔讨薪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一般会拘留15天之内。在工地上爬塔吊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扰乱社会治安,肯定是违法的,但不算犯罪,可能被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其实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 只要工资讨得就值得。不这样工资就难得到,民工讨薪之路总是走得十分悲催。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以转移财...


·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二、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缓刑期过后发现缓刑期内犯罪如何处罚?
    缓刑期过后发现缓刑期内犯罪如何处罚?缓刑期满后发现的,只处理被发现的单罪,不合并处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


·引诱卖淫罪是指什么,立案标准是什么?
    引诱卖淫罪是利用钱等不正当的手段让幼小的妇女去卖淫的。这种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社会的治安问题,破坏我国社会的风尚,甚至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样严重摧残了我国幼女的身心健康。下面就来看看我为您收集的一些关于引诱卖淫罪是指什么呢?就来一起看看吧 一、引诱卖淫罪的认定是什么? (一)本罪与自愿卖淫行为的界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主体是在嫖客与卖淫者之间进行引诱、容留、牵线搭桥的第...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探望?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探望?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请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询问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


·检察院正式批捕黄明会被判刑吗?
    一、检察院正式批捕黄明会被判刑吗?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